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天津地区)钢砂钢丸采购专有协议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1月12日
公告详情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天津地区)钢砂钢丸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天津地区)钢砂钢丸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天津地区)钢砂钢丸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用于管道外防腐表面处理的高含碳量的钢丸和钢砂的最低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还包括了磨料的试验方法、检验标准、运输和质量要求。 本材料用于钢管外防腐之前对其表面进行处理,通过打砂机及高速旋转的抛丸轮将钢砂和钢丸抛射到钢管表面,除去钢管表面的锈蚀。除锈等级至少达到SSPC SP10(Sa2.5)级,并在钢管表面产生一定的锚纹深度,至少要求达到50–100μm,以提高涂层与钢管之间的附着力。 卖方提供磨料应完全满足GB/T 18838.3/ISO11124-3标准对相应规格型号的规格质量要求。本协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办方式,在满足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完成。本项目拟签订合同有效期三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天津地区)钢砂钢丸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铸钢砂GH25700~860HVGB/T 18838.3, 铸钢砂GH40700~860HVGB/T 18838.3,铸钢砂GL18570~710HVGB/T 18838.3, 铸钢砂GP18428~530HVGB/T 18838.3,铸钢砂GL25570~710HVGB/T 18838.3,铸钢丸S39040~50HRCGB/T 18838.3,铸钢丸S33040~50HRCGB/T 18838.3。(优级为热处理后二次淬火材料)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收到买方订单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数量 共计1200吨(本次报价数量为未来3年预估使用量,主要用于报价及价格评议,不代表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约定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属性: 本次仅允许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若自有厂房或土地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且厂房租赁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需为投标人。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2)投标人用于生产标的物的生产设备照片。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天津市**** |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 电子邮箱:****@cnooc.com.cn |
| 邮 编:300452 |
| 联系电话:**** |
| 异议受理人:王琳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cnooc.com.cn |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天津市**** |
| 联 系 人:王琳 |
| 电子邮箱:****@cnooc.com.cn |
| 邮 编:300450 |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