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慢病药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二次)
全部类型湖北黄冈2026年01月10日
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慢病药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二次)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点击登录查看受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其 “麻城市****
一、采购项目名称: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慢病药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 购 方 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慢病药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二次)服务商一名,提供慢病药房药学服务,协助慢病管理,保证慢病药房药品使用配送服务
(采购内容: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慢病药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二次)服务商家,提供慢病药房药学服务(其人力资源不少于10名,其中执业药师不少于2名,其他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协助慢病管理;享受慢特病药房使用药品优先配送服务权。
四、采购预算:不低于60万,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情况报本项目服务收取费率(%),按照实际配送情况进行结算支付服务费,服务费=药品供应商实际供应配送金额*中标服务费率(%),服务费率上限为 3%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双方协作情况,经考核为合格的,直接续签)。如遇政策调整,以政策调整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财务支持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为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格有效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或签署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或签署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供应商须提供“满足麻城市医共体总医院慢病药房规定的慢病药品目录”承诺,未提供承诺为无效投标。
9、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具有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
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由供应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法定代表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17:00前,在点击登录查看(麻城市卫生健康局一楼106)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00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麻城市卫生健康局一楼106)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月20 日9:00时.
十二、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麻城市卫生健康局一楼106)
十三、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十四、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