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粮油)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全部类型湖南长沙2026年01月09日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按质按量按时给采购人供货。
2、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食材源头安全可靠,仓储环节严格执行分区管理,防止交叉污染。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中标人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2)中标人所供应货物产品来源正规合法,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病死残剩产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所有未付货款,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中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外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家惯用图示。
3、按时送货:中标人应在食材分拣包装时遵循规范操作,保证食材新鲜与标识清晰;依托洁净专用的配送车辆,保障运输途中的品质稳定。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品类分拣完成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遇特殊配送要求时,采购人应提前1小时通知中标人。
4、每次配送完成后,中标人应将本次配送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采购清单、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支付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6、退换货处理:中标人应有完善的退换货流程及处理措施,对于配送时发现的明显问题(如不新鲜、破损、缺货),支持现场拍照确认并立即办理退换货。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
7、应急情况:中标人针对突发情况应有完善的处理方案,应对供应链中断或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配送车辆出现问题的处理措施。一旦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等重大安全问题,立即启动溯源和召回程序,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向采购人透明公开处理进展。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如疫情)专项预案:强化食材源头追溯、验收及无接触配送流程,对车辆、包装进行彻底消毒等,并制定应急供应方案,以确保持续、安全、高效地保障警校食材供应等。
8、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中标人应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尽快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9、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10、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11、食堂物资采购遵循随行就市原则,中标人应每月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市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的,采购人提出书面警告,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情况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12、合同签订起2个月内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配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接单人员等)在中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13、采购人可针对中标人配送的货物溯源,随时能查询到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能立即启动召回和应急预案。
二、相关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粮油类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 1 | 大米 | 1、最大限度杂质:≤0.25% 2、不完善粒:≤3.0% 3、黄米粒:≤0.5% 4、碎米总量:≤20% 5、水分:≤14.5% 6、色泽光洁,正常米香味,无异味 7、符合国家GB1354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 2 | 食用油 | 1、色泽(罗维朋笔色槽133.4mm):黄≤20,红≤2.0 2、常温状态下色泽透明,不浑浊,无悬浮物,气味芳香,无异味。 3、透明度:澄清、透明 4、水分及挥发物(%)≤0.05 5、酸价(KOH)(mg/g)≤0.20 6、过氧化值(mmol/kg)≤5.0 7、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 8、符合国家GB15196标准 | L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2、粮油类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2.1采购人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2.3产品的包装:
①所有粮油包装按国家规定执行。中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
②大米、食用油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投保金额不小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采购据实结算。
注: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进行。
3、交货方式:根据食堂实际需求,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物资送达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服务标准:一、配送要求
1、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食材供应要求:
(1)配送频率一般为一天一次。采购人提前 1 天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中标人需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且如实提供市场批发价格的证明资料。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每周菜谱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每周菜谱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6、运输要求:
(1)中标人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中标人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
(3)中标人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及人员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中标人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4)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按照考核办法予以扣分。
8、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各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中标人须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食堂管理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二、供货要求
1、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中标人。
4、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中标人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人。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5、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供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定价方式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按确定的各类食材的实际数量与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供货期内价格折扣率固定不作调整。结算单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折扣率。
注:折扣率是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每月确定的各类食材基准价给予的折扣,如投标人报价:八折即折扣率为80.00%,小米辣的基准价为6.8元/斤,即实际结算的小米辣供货价为:6.8*80%=5.44元/斤。
2、结算方式:
①基准价:以长沙市内华润万家、步步高、卜蜂莲花三家超市的平均价三家公示平均零售价(非折扣价)为参考值,最终以采购人审计后的价格为基准价。
②定价周期: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市场询价。
③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则参考其他同类型大型超市价格为基准价。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人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3、若中标人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货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价格虚高的,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第二次处以该品种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4、若采购人审计部门对本周期内供货价格有异议的,以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
5、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中标人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出具有效凭证与中标人协商,供货方须及时调整。
7、因季节性及天气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中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如遇到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签订补充协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否则,依法另行采购)。
二、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结算方式
1、付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2、付款方式:
项目为据实结算,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底最后一天进行对账结算,年度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年度最高限价。中标人根据对账结果经采购人审计后的结算金额开具对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付至合同中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和采购人合同约定货款付到合同签定单位账户,不准付到其他账户。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应付款不足扣除的,中标人应当予补足。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投标人保证产品品质,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7、本项目所有涉及“合同期内”及次数等计算均以年度合同期限内计算,均包含本数。
四、双方责任和权利
1、采购人:
(1)下订单:采购人向中标人订购的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2)对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最终决定是否使用。
(3)安排专人进行食材的接收和存储,确保食材卫生安全。
(4)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和时间支付相应货款。
(5)中标人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6)中标人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中标人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须保管好。
(7)中标人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及按照相应约定条款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
2、中标人:
(1)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配送。
(2)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和数量负责,确保食材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3)提供的食材品质及有效期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等。
(4)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食材配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配送食材不得掺杂补料或其他低质量食材。
(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的,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中标人应当为其承担采购人配送任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8)中标人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9)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11)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一旦发生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考核办法(考核表详见下表)
1、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2、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供应商的食材品质、送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结账及时性等进行评分。供货商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每月罚款1000元。(罚款与考核同时生效)
3.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
评定结果:得分 90分(含 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 80%(已罚扣的金额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75分(含75分)以下的,采购人不予付款。连续两个月得 75 分(含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点击登录查看 月度考核评分表
时间:
| 序号 | 考核 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得分 |
| 1 | 准时送货 | 30 | 要求: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扣分:迟到 15 分钟以内每次扣 1 分;迟到 15 分钟-30 分钟的每次扣 2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每次扣 3 分。 | |
| 2 | 食材品质 | 35 | 要求:所有食材均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扣分:发现变质、过期食材、三无产品,出现伪劣、质次原料每次扣5分;包装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每次扣1分;没按采购人要求分装或者加工的每次扣1分;食材利用率低于90%,每次扣2分;未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票的,少送或者漏送的每次扣1分。 | |
| 3 | 服务质量 | 30 | 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扣分:每漏送或者少送一个品种扣1分/次;未及时补货的扣3分/次:未能满足采购人的临时采购要求,每次扣2分;未按事先协商确定的品牌采购,每错送一个品种的品牌及规格的扣2分. | |
| 4 | 结算及时性 | 5 | 要求:按月及时与采购人对账、结账。 扣分:因中标方原因,上月账未在该月度内结清的,扣5分。 | |
| 合计 | ||||
点击登录查看食堂 月度考核扣分汇总表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项目 | |||
| 序号 | 时间 | 扣分事由 | 扣分值 | 备 注 |
| 年 月考核得分 | ||||
考核人: 供货商负责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长沙信流汇通信有限公司物联网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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