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盛铝电拆除4.7万吨电解槽相关的废旧钢材招标公告(原标题:湖北华盛铝电拆除4.7万吨电解槽相关的废旧钢材)
全部类型湖北潜江2026年01月09日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湖北华盛铝电拆除4.7万吨电解槽相关的废旧钢材 |
| 转让单价 | 0.185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本次标的物为湖北华盛铝电持有的4.7万吨电解槽拆解出来的废旧钢材,其中分别为废钢和方形盖板,评估为废钢3710吨和方形盖板1400吨。 |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省直辖行政单位 - 潜江市 |
| 重大事项披露 | 根据转让方要求: 1、本次标的物需现场进行挖掘、拆解、转运,且相关施工人员需具备挖掘、拆解、运输的工作经验及资质。 2、项目所在场地中本次不予处置的其他钢材需按转让方要求转运到指定地点。 3、项目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物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盈亏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必须在****前完结。 5、挖掘、拆解、转运施工人员等相关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之日后,经过最终结算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成交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我方同意上述保证金、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等资金由光谷联交所通过“e产权”平台代为收付,但相关资金的发票由转让方出具,我方对此不持异议。 (5)转让方提出:①本次转让标的的重量为评估报告预计数,最终成交价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与潜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另行结算。另行结算方式如下:若协议转让,则按评估报告的单价据实结算,成交总价为标的实际重量×评估报告单价,若产生竞价,以增值后的单价据实结算,最终成交总价为增值后的单价×实际重量;②本次转让标的过程中所涉及相关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道威尔国际资产评估(湖北)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道威尔国际评报字【2025】B01-0006号)中的全部内容。若标的实际现状与评估报告中描述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的回收。 |
| 特殊事项 | 本次交易保证金不转化为最后成交价款,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需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最后根据实际重量多退少补进行结算,如果最终结算金额超过缴纳的成交价款,则交易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价款进行结算。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本次交易保证金不转化为最后成交价款,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需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最后根据实际重量多退少补进行结算。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本次交易保证金不转化为最后成交价款,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需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最后根据实际重量多退少补进行结算。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本次交易保证金不转化为最后成交价款,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需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最后根据实际重量多退少补进行结算;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照潜江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潜江产权交易中心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潜江产权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潜江产权交易中心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估值机构 | 道威尔国际资产评估(湖北)有限公司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潜江市国资委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 单价评估值 | 0.185万元/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