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木林县岗嘎灌区工程等六个水利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的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日喀则2026年01月07日
关于南木林县岗嘎灌区工程等六个水利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的公告
南木林县****
一、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内容 | 勘察设计费(万元) |
|---|---|---|---|---|
| 1 | 南木林县岗嘎灌区 | 以批复为准 | 取水枢纽1处,渠道长3.84公里 | 概算批复为准 |
| 2 | 南木林县**** | 以批复为准 | 综合治理河道长13.5公里,相关附属设施及清淤 | 概算批复为准 |
| 3 | 南木林县**** | 以批复为准 | 贡西村君及罗空自然村新建防洪堤2000m。 | 概算批复为准 |
| 4 | 南木林县**** | 以批复为准 | 开展水土保持、防沙治沙工程,治理鼠虫灾害,改善草场生态环境等一系列灌溉及植物措施 | 概算批复为准 |
| 5 | 南木林县**** | 以批复为准 | 新建防洪堤3000米及附属设施 | 概算批复为准 |
二、公开比选服务机构单位要求
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勘察设计报告编制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编制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已发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日喀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西藏范围内有过类似业绩;
5. 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已发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6. 近 3 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7. 近 3 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三、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1. 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4.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1月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分(全天在岗)递交比选资料,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工作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水利类似业绩和财务报表;
5. 相关比选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6.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18:30,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办)。
四、公开比选方式
本次公开比选由南木林县****
五、中选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木林县发布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南木林县****
附件:《南木林县设计单位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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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木林县设计单位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
设计单位名称:
|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 得分总计 | 100 | / | |||
| 1 | 基础信息 | ||||
| 企业资质 | 5 | 取得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场所、人员证件,并录入西藏建筑市**** | 查阅资料 | ||
| 企业业绩 | 5 | 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 | 查阅资料 | ||
| 2 | 实体设计行为 | ||||
| 建筑设计 | 10 | 未按批准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设计不实不准后期出现变更的,一次扣2分。 | 项目实地打分 | ||
| 项目负责人 | 5 | 设计人员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被审查多个项目违反强制性条文,一条扣1分。 | 查阅资料 | ||
| 质量投诉 | 10 | 发生质量投诉, 确认属设计企业责任的,一次扣2分;发生质量投诉, 经认定属设计企业责任,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一次扣5分;发生质量投诉, 经认定属设计企业责任,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次扣10分。 | 查阅资料和项目实地扣分,最终以初定止 | ||
| 3 | 行政处罚信息 | 10 | 受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一次扣5分。 | 查阅资料 | |
| 4 | 就业贡献 | ||||
| 帮助大学生就业 | 5 | 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对建筑工程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内地就业培养,一人得1分,最高5分。 | 查阅合同与工资表 | ||
| 农民工转移就业 | 5 | 使用当地当地农牧民且用工时间累积超过90天,1人得1分。 | |||
| 5 | 信用评价情况 | 20 | 在行业监管系统或国家权威系统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或乡镇、人社、信访、税务、银行等有关行业有不良信用记录,一次扣2分。 | 查阅资料 | |
| 6 | 纳税信息 | 5 | 评价周期本地纳税额。 | 以税务局信息或企业提供的纳税发 | |
| 7 | 社会贡献(加分项) | 15 | 社会贡献包含:疫情期间捐赠、无偿贡献帮扶贫困群众、帮助乡政府及村委会等。 | 必须是由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
| 8 | 表彰(加分项) | 6 | 获奖、受表彰。 | 查阅资料 | |
| 9 | 一票否决项 | 利用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评估材料或取得企业资质的;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标、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未按工程强制性标准或来接触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转让设计业务、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被降低资质等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有关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违法行方查处的;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处理拒不执行的;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列为失信企业三年内限制报名 | 查阅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