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关于湖南佳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案 选任管理人招标公告(原标题: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关于湖南佳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案 选任管理人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6年01月07日
关于湖南佳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案
选任管理人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湖南佳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案,为简易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州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指定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佳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潜广临,登记股东有蒋武、谭纯东、陈辉山。蒋武认缴出资额为800万元,持股比例40%,谭纯东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持股比例30%,陈辉山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持股比例30%,登记的出资时间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电线,电缆制造等,电子元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等。截止****,江永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以湖南佳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为1件,申请执行标的44400元。目前佳讯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信息,无车辆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司已停止经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入围湖南省内各级法院2024-2025年度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机构。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以来办结2件以上破产(清算重整)案件。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或清算组的情形。
4.申报机构须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企业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且委派办理所申报案件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熟悉企业破产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反映。
5.申报机构应向本院提交破产清算方案、破产重整方案(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拟委派本案团队及核心成员名册、业绩、参与破产案件数、报酬方案等)。
6.申报机构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考核检查,自愿按照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报酬或提取破产援助资金。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可在本院摇号确认选出管理人后提交,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3.本院拟定于****10:0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中介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管理人,可于****下午17:00前点击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四、选任结果
经遴选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依法选出两家申报机构,随机摇号选择出的第一家为本案顺位管理人,第二家为本案备选管理人。申报机构确定为指定管理人后,无法继续完成原定工作的,由备选管理人替补。
选任工作由我院综合办公室(司法技术室)负责,相关咨询及申报资料收取由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 **** 民事审判庭 欧阳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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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附件一
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详见附件二、附件三,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扫描件)。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现已被列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本年度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3)****以来办结的破产案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确认无争议债权裁定书、结案裁定书、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批准裁定等能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材料);(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5)申报机构同意遵守管理人考核制度、管理人报酬相关制度等工作规范的承诺;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需明确负责人及联系人);(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6.申报机构就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内容。
附件二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申报机构名称) 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贵院选任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 (案件名称)案件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 参与申报案件名称 | |||
| 申报机构名称 | |||
| 申报机构地址 | |||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成立时间 | ||
| 执业人员数量 | 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 ||
| 案件办理情况 | ****以来已办结的破产案件: | ||
| 正在办理的企业 破产案件 | |||
| 申报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格样式及内容不得修改,须按表格所列项目据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