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大茅隧道改造工程剩余砂石土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I1002065)
全部类型海南三亚2026年01月06日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大茅隧道改造工程剩余砂石土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三亚市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m3)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1 | 三亚市大茅隧道改造工程剩余砂石土 | 8069 | 20.108 | 20.108 |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物为天然砂,详见评估报告。 |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存有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资源量估算不足等风险,意向受让方在参加报名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并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资源现状已确认,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2、受让方应与项目业主协商并统筹安排装车提货,在《砂石土资源转让合同》签订、付清款项后1个月内将标的物搬运至预先选好的堆放场地堆放,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搬运及存放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3、受让方需按约定接收三亚市大茅隧道改造工程剩余标的物资源,该项目产生的标的物资源交接在三亚市大茅隧道改造工程项目临时堆土点现场进行,该项目标的物资源由受让方自行装车,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即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方。 4、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5、本次标的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砂石土资源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同挂牌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 年9月30日 | |||||||||
| 评估机构 | 评估机构: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文号:中业勤评报字[2025]第 0076号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信用代码:****MB0W56345X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 法定代表人:施祖送 |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三亚市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三府函〔2025〕806号 内部决策文件:关于处置三亚市大茅隧道改造工程剩余砂石土资源有关事项的批复 | |||||||||
| 行为批准或 | 三亚市人民政府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2、意向受让方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竞买申请。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时须按上表要求缴纳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砂石土资源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方可运离标的物。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即接受现状。未尽事宜详见《砂石土资源转让合同》。 | |||||||||
| 标的交割 | 按《砂石土资源转让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 ****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砂石土资源转让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全额支付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本次转让标的物为天然砂,详见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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