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一、成交原则
1、成交价:为有效报价总价(不含税)最低为成交价。报价时请以附件形式上传格式自拟的报价明细表。
二、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一台余热锅炉挂砖材料施工,SiC挂砖施工55㎡
施工地点:云南丽江(中节能)公司厂区
施工时间:7天,按发包方通知施工;
三、支付方式:
1、承兑,需方不承担贴息。
2、付款期限:工程验收合格、提供验收报告、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及筑炉施工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90%工程施工费,余10%质保期满后付款。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付款。
3、买受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出卖方所开具给买受方的发票有虚开、代开或属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给买受方造成进项税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出卖方承担损失,可从出卖方货款中扣除。
四、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缴纳询价规则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否则采购方将不接受其报价; 2、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将在采购方成交结果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以下情况,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2.1、供应商未严格按照采购要求造成流标;2.2、供应商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2.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开启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 2.5、供应商经查实发现有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2.6、供应商报价IP地址相同的。
五、 发票开具:
货到验收合格,承包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票据,发包方财务进行挂账。发票开具双方同意按照一票结算,含税价。
六、 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施工窝工时间(两天以上的),不计入施工期时间,产生的误工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2、因承包方施工组织不利,发生与发包方约定提供的装配图、部件图和基础图存在差异造成施工无法进行,导致不能按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所造成的工期、基础返工等经济损失。因承包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险
1、 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所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损失。
八、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承包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发包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承包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质量进行合同规定的工作;
拒绝或未能及时执行发包方的指令和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
承包方破产或处于清算中。
4、一方依据第2、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合同解除有争议的,按条款第九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作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应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技术条款:
一、工程内容:
成交单位施工前需与采购方技术人员前往施工现场确认施工条件。在确认施工条件后,至需方所在地进行技术交底。
余热锅炉挂砖施工工程是总包工程,即交钥匙工程。采购方负责提供施工用耐火材料。施工方负责耐火衬砌筑工作,自备砌筑时所需的机具、辅料;包括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办证等手续及费用,施工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承担现场对接,材料的装卸,按照图纸(确定成交单位后,由现场项目经理提供)施工并合格验收;承担现场的水电人员工资保险,脚手架、施工工具和提升工具;现场材料的存放保护;施工过程的监理验收及隐蔽部分验收与合格交付。以及砌筑施工及竣工资料的编写。
施工范围:
1、一台余热锅炉挂砖材料施工,SiC挂砖施工55㎡及其安装施工工程。
2. 接触介质:SiC 挂砖、SiC 高导热火泥及可塑料、粉尘等 温度:常温 压力:常压 登高:低于2米。
二、技术要求:
施工严格按照 GB-50211-2004《工业炉筑炉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修技术要求进行,运行时间大于 2 个周期。
三、质保期:
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所有施工内容,项目正常运行 2 个周期,筒体砖无异常,在质保期内发生影响甲方生产的施工质量问题,甲方视情况对乙方处 2 万元以上罚款且乙方免费进行修复。如质保期内发生未影响生产的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尽快免费进行修复。
1、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12个月无质量问题。施工方应保证L项目窑炉耐火衬里经过合理操作,在质量保证期内运行良好。
2、在质保期内,如因发包方的责任造成损坏,施工方也应及时予以修复和更换,并只收成本费,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在质保期内,因砌筑施工原因造成的耐火衬里损坏、故障和事故,施工方应免费维修。在质保期内发生影响甲方生产的质量问题,发包方视情况对施工方处 2 万元以上罚款且施工方免费进行修复。如质保期内发生未影响生产的施工质量问题,施工方方尽快免费进行修复。施工方在收到发包方通知后,按承诺的时间内(无承诺时间则按收到通知起3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索赔。
4、在现场施工调试期间,施工方应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应对发包方相关人员免费进行操作、维护等技术培训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按照施工量,技术要求规范完成工程中所有要求的内容。
2、施工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本次询价单主体为
点击登录查看,成交结果发布后由其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名要求:
1、报价时,请注明税率。 2、一旦供应商参与报价,均视为响应本次采购过程的所有条款。 3、供应商经查实发现有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或供应商报价IP地址相同的,一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公司任何采购询比价活动。 4、若超出预算总价,按询价小组集体商议后执行。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次询单采购主体为
点击登录查看,成交结果发布后由其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