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瀛洲商务酒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工程自购物资集采公告补遗
全部类型江苏连云港2026年01月06日
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瀛洲商务酒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工程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补遗一
各竞标人:
招标人(采购人)对****发布的《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瀛洲商务酒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工程自购物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遗,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第3条第1款"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4年、2025年(近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修改为"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年、2024年(近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以上为本次补遗所做的所有修改,本次补遗构成原招标(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能力内
容的表述中与上述调整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修改后的约束为准。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
(瀛洲商务酒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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