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原标题: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全部类型辽宁本溪2026年01月05日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为点击登录查看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付款、结算等投资评审业务及相关工作提供全面服务。根据审核工作需要进行的现场踏勘、报审资料核对、工程量计算、清单(定额)计价等工作;以及其他安排的工作,如遇服务范围变动,以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3:0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邮件领取
售价:300元/套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参与。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本溪市****
联系方式: 刘女士
邮箱地址: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