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6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招标公告(原标题: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6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全部类型青海西宁2026年01月05日
经研究决定,2026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自1月9日起至1月26日止受理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青海省“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任务,着重研究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充分发挥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促成一批体现青海特色,具有学术创新、实践指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原创能力,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重大“揭榜挂帅”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智库项目。
(一)重大“揭榜挂帅”项目。面向全国省级以上党校、高校和研究机构等部门公开招标,设置6个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依据选题择优申报。鼓励多方联合成立项目攻坚组揭榜,多单位联合揭榜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省外申报者、研究团队必须联合省内相关社科研究领域团队。
(三)重点项目。面向省内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研究部门申报,在相关学科中设定34个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依据选题择优申报。
(四)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面向省内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研究部门申报,在相关学科中设定66个选题,申报者也可根据自身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对照选题方向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着眼国家、全省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基础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体现时效性、针对性、操作性。
(四)智库项目。面向省内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研究部门申报,在相关学科中设定53个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依据选题择优申报。
课题名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须通过责任单位进行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设有科研管理工作专业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同意承担信誉担保。
(二)申请人在具备责任单位条件的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大“揭榜挂帅”项目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以后出生);智库项目申报人须在所申报选题的相关领域具备较为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结项)的国家级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仅可参与1个项目,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的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在研省社科规划、智库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同类型项目,且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不同类型的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仅可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
(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青海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软科学研究等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和《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7)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4.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5.申报项目《活页》,文字表述中严禁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单位相关信息,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通报批评。
6.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追究项目申请人、项目申请单位相应责任,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面向全省进行通报。
四、完成时限及资助经费
自下达立项通知之日起,重大“揭榜挂帅”项目为期1年,重点、一般、青年项目为期2年,智库项目为期3-5个月,具体资助经费以立项通知为准。
五、具体事项
(一)省社科院,党校系统、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负责受理本单位项目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报送材料:重大项目提交审查合格的《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书》1份,《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智库项目提交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份,《活页》一式5份;本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按学科排序)1份。
(四)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请从附件中下载,《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于《申请书》中缝,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并在《申请书》首页右上角项目序号栏按学科分类排序编号,报送省社科规划办。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附件:1.2026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
2.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书
3.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论证活页
4.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5.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6.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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