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化码头工程1台3T堆高和1台10T进箱及以上吨位的燃油叉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淮安2026年01月05日
1.1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自动化码头工程1台3T堆高和1台10T进箱及以上吨位的燃油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1.2 采购(合同)范围
本次采购(合同)范围为:自动化码头工程1台3T堆高和1台10T进箱及以上吨位的燃油叉车的制作、运输、调试、验收、取证(取得特检证)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
1.3 供货期
1.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1.5 采购控制价
标段一:1台3T堆高及以上吨位燃油叉车,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9万元;
标段二:1台10T进箱及以上吨位的燃油叉车,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30万元。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服务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独立评审、分别定标,允许同一供应商同时在两个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供应商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分两个标段分别递交。
1.6 交货地点
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2.1 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为叉车设备制造商或叉车设备相关授权代理商。
①若供应商是制造商: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有机动工业车辆(叉车))、车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②若供应商是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有机动工业车辆(叉车))、车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同时提供所投叉车相关授权书。(供应商按照①②实际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若供应商只参加标段一的投标,车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需覆盖3T及以上吨位燃油叉车;若供应商参加标段二或两个标段同时参加投标,车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需覆盖10T及以上吨位燃油叉车;
注:制造商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采购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2 企业业绩
供应商自****(含)以来,至少完成过1台3T及以上吨位燃油叉车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 信誉(提供承诺)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采购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采购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供应商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B 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项目管理、设计、监理、试验检测、造价咨询等),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或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他相关供应商不予认可。如获取采购文件时未发现,递交响应文件时发现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评审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4 本标段 不接收 联合体。
3.1 供应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
3.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1 月 5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6年1月9 日 17 时 30 分。
4.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国资采购平台”中递交,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月 13 日 14 时 00 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本次采购公告在 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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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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