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普通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351(一三工区)地材材料招标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6年01月05日
| 发布单位:中铁十七局/二公司 |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截至时间:**** 10:00:00 | ||||||||||||||||||||||||||||||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恩施州**** 351(一三工区)地材材料招标采购公告 编 号:**** 1. 招标条件在建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咸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351(一、三工区)分项目先开段地材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 2.2招标内容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地材(D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地材包件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若为销售商需提供代理品牌授权说明书;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1份;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3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符合资格要求厂家的品牌,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5由招标人使用单位负责送检。 (1)试验于买方工程项目部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时卖方可派人员旁证,如经试件试验失败,买方不接收该批材料并作退货处理,卖方如对检验无异议,应在买方规定时间内运走该批次不合格材料,并替换为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或根据试验结果如买方监理工程师审查决定同意降低级别用于非承重的结构的,双方可另行议价,但此行为最终取决于于买方的实际需要以及对新的价格接受程度。 (2)卖方对买方工程项目部工程监理单位和买方的检验结果如有异议,买方将委托买方工程项目部所在地的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买方负责,否则由卖方负责,并按合同条款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上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8时00分-****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申请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件2); ②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云采平台线上缴款无需提供)。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标书款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线上缴款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项目简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从基本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5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10时前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铁建云采(https:****)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开标8.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10时00分至11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联系方式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铁建云采平台技术支持:**** ****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