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1.2.4《房屋建筑和市****
1.2.5《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1.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3.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穴市森林王国(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项目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1.3.2招标内容
(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武穴市森林王国(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餐秀演艺创制作服务采购工程。
包括本项目餐秀的编剧、音乐、舞美、机械特道、灯光、音响、多媒体视觉、服装道具等创作,以及舞美制作、设备采购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包含工厂制作和现场安装制作);项目现场安装制作暂定日期为****,本工程试演需在****前完成,正式公演日不得晚于****;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480.00万元(含税,税率6%)。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4.2企业经营范围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演艺创制作相关经营范围。
1.4.3履约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4.4投标人被
点击登录查看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1.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4.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上午9:00-11:30,15:00-17:00)至****(上午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前往
点击登录查看(武穴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承诺书;
(4)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请投标人以电汇/转账形式于****09:00前(同投标截止日)汇至招标人账户。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正街支行
备注:武穴市森林王国(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餐秀演艺创制作服务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
1.6.2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1.6.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结果电邮发出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则在提交履约担保后无息退还。
1.6.4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行为;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下投标,线下开标。
1.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开始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1.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递交,逾期未递交,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
1.7.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09时00分,澄清联系人:张小慧,电话:****。澄清方式:澄清通过邮件发布,答复以邮件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
1.8发布公告的媒介
1.9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