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电子警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巴中2025年12月30日
电子警察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68,50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其中重点车辆管控平台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提供国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投诉受理单位:巴中市财政局
联系科室:巴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巴中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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