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本级中心】襄阳古城至高铁站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古城至高铁站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XYSZ-JSGC202512SZ-06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襄阳2025年12月29日
| 襄阳古城至高铁站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古城至高铁站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襄阳古城至高铁站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古城至高铁站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资审文件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古城至高铁站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古城至高铁站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城区 建设规模:襄阳古城至高铁站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道路提升工程:整治提升环城南路(胜利街-潘家沟)600米,包含道路路面维修整治、人行道破损修复、交通组织优化和交通标线恢复、胜利街跨线桥防撞护栏刷漆和声屏障损坏面板更换;整治提升东津大道(东津大桥东桥头-鹿门大道)2840米,包含主路路面维修整治和交通标线恢复。2.景观提升工程:改造胜利街至滨江大道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为连续的林荫绿道,改造面积22735平方米;提升胜利街至滨江大道道路两侧约17公顷绿地,主要建设健康步道、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体育运动场地、休憩广场及已建行道树池清理补植草坪。襄阳古城至高铁站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对凤雏大道至滨江大道段道路两侧绿地进行提升改造,总面积约为6.9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游步道体育健身场地及休憩广场面积约10300平方米,改造绿化面积约 59500平方米。 其他:本项目约7000万元。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7000.0万元 | |||||||||||||||||||||
| 2.3其他:(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内完成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招标人试运行(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资质条件:申请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资格预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资格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资格预审;(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申请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申请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申请,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5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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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