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合作智慧园区环境监测设备运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锦州2025年12月29日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滨海新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 VOC 智能环保运营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锦州滨海新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 VOC 智能环保运营维护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滨海新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 VOC 智能环保运营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锦州滨海新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 VOC 智能环保运营维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大气污染治理” 或 “环保设施运营维护” 等相关内容。
(2) 供应商须具有自有至少 2 辆拟用于本项目的运维车辆。
(3)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且被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载入行贿判决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锦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锦州市****
七、其他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 供应商需要准备的资料: 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和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2) 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 售价: 500.00 元/套, 售后不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到点击登录查看报名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 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 点击登录查看拒绝受理)。
(3) 本项目设置现场踏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锦州市****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