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制氧机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全部类型湖南长沙2025年12月29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60立方制氧机组(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
2.项目数量:2套
3.采购预算:155万/套,共计310万元
4. 项目背景:医院岳麓院区****
二、相关标准:(二)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1.YY 1468-2016 《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
2.YY9706.108-2021《医用电气设备第1-8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通用要求,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
3.GB 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4.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安全和基本性能通用要求》;
5.GB 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6.GB/T 14710-2023《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7.GB 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
8.GB 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9.GB 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国家、地方颁发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注: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已有公开发布的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系统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三、技术规格:(三)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1.制氧主机(单位:台;数量:2)
★1.1 制氧主机采用双塔结构,单台制氧量:≥60m/h;氧浓度: ≥93±3%,氧气输出压力 0.3-0.6MPa(可调),系统具备全自动智能化运行功能和手动运行功能。(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的印刷品或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2具备制氧机检测系统,含空压机露点温度检测和含水量检测。
▲1.3制氧主机吸附塔内要求采用旋风布气分子筛隔离筒板结构(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符合要求的认证材料或登记证书)。
▲1.4具备氧气浓度快速提升功能,开机运行≤1min 额定的氧气浓度达(93%±3%)。(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的印刷品或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5制氧系统所产气体的理化指标应符合WS1-XG-008-2012富氧空气(93%氧)的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的印刷品或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 常压露点≤-46℃;
(2) 二氧化碳含量≤0.01%(V/V)
(3) 二氧化硫含量≤0.0001%(ml/ml);
(4) 氮氧化物含量≤0.0002%(ml/ml);
(5) 一氧化碳含量、气态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含量、臭氧及其它气态氧化物含量、总烃含量(体积分数)应符合GB 8982-2009 中表1的规定;
(6) 固体物质粒径≤10um,固体物质含量≤0.5mg/m,含油≤0.1mg/m;
(7) 制氧系统所产生的氧气无气味;
1.6分子筛颗粒直径≥2.1mm,抗碎强度≥23N。(提供产品彩页)
分子筛在无需进行再生处理或更换的情况下,具备实现连续运行≥10万小时。(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的印刷品或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7制氧系统本体声压级(噪音)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限值。制氧系统正常工作时设备间噪音≤60dB(A),终端输出流量噪音≤45dB(A)。(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的印刷品或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8氧气制造原理为变压吸附法技术,具备空气分离快速提纯控制功能。具备节能型分子筛动态智能调控系统(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符合要求的认证材料或登记证书)。
▲1.9具备制氧机高低压智能调节控制系统(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符合要求的认证材料或登记证书)。
2.空压机(单位:台;数量:2)(提供产品彩页)
2.1 采用螺杆式压缩原理,单台排气量≥13m/min,排气压力:≥8.5bar,输入功率≤75kW,防护等级IP55,F级绝缘。
2.2 控制方式:具备电脑数字控制功能。自动检测并记录历史故障,显示控制、数据参数调整等。
3.冷冻式干燥机(单位:台;数量:2) (提供产品彩页)
3.1 单台空气处理量≥22m/min,单机输入功率≤3KW;单台空气处理量符合单台空压机要求。
3.2 采用环保型冷媒 R410A,出口压力露点:3-10℃;
4、除水过滤器(单位:支;数量:2) 单台空气处理量≥20m/min。(提供产品彩页)
5、初级精密过滤器(单位:支;数量:2)
5.1 单台空气处理量≥21m/min;
5.2 精度级别:杂质颗粒≤1um;
5.3 处理后最大含油量:≤0.08mg/m;
5.4 要求为卡口式滤芯;
6、中级精密过滤器(单位:支;数量:2)
6.1 单台空气处理量≥21m/min;
6.2 精度级别:杂质颗粒≤0.01um;
6.3 处理后最大含油量:≤0.008mg/m;
6.4 要求为卡口式滤芯;
7、后级精密过滤器(单位:支;数量:2)
7.1 单台空气处理量≥21m/min;
7.2 精度级别:杂质颗粒≤0.01um;
7.3 处理后最大含油量:≤0.005mg/m;
7.4 要求为卡口式滤芯;
8、电子式排水器(单位:支;数量:6)
9、除菌过滤器(单位:支;数量:1)
9.1 单台空气处理量≥5m/min;
9.2 处理后最大含油量:≤0.003mg/m;
9.3 要求为卡口式滤芯;
★10.压力容器:空气储罐、氧气储罐(提供产品彩页)
10.1空气储罐(单位:台;数量:2)
10.1.1 材质要求为碳钢材质,介质:空气;
10.1.2 单个有效容积≥3.0m;
10.1.3 最大工作压力≥0.8Mpa;
10.1.4 要求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0.2氧气储罐(单位:台;数量:2)
10.2.1 材质为碳钢材质,介质:氧气;
10.2.2 单个有效容积≥3.0m;
10.2.3 最大工作压力≥0.8Mpa;
10.2.4 要求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1.氧气分析仪(单位:台;数量:1)主要分析参数包含且不限于:
11.1 分析量程:10-99.99%VOL;
11.2 分析气体:氧气;
11.3 分析原理:离子流;
11.4 分析分辨率:≤0.01%;
11.5 测量精度:≤±1%F.S;
11.6 流量要求:0.5-0.7L/M;
11.7 流量误差:±0.1L;
11.8 入口压力:20-150KPa;
11.9 数字信号接口:RS232/RS485(Modbus);
11.10 显示器:采用彩色触控屏(屏幕尺寸≥2.5英寸),能显示氧气浓度、仪器工作状态度等参数;
11.11 采用离子流氧气传感器;
11.12 实时精准监测氧气纯度检测仪通过高精度传感器,实时在线检测制氧机房输出氧气的纯度,确保氧气浓度稳定在设定范围内;
12、控制柜(单位:套;数量:1)
12.1 控制方式为 PLC 自动控制,采用≥10英寸液晶屏,实时显示系统运行数据:包括且不限于空气输出压力,氧气输出浓度、压力、瞬时流量及累计流量。具备故障报警功能。(提供显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13、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单位:套;数量:1)
▲13.1具备PSA氧联自主调控中枢分子级控制系统(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符合要求的认证材料或登记证书)
▲13.2对设备进行全时动态的能源管理控制,具备制氧设备的能耗优化、状态监控。具备医用制氧设备能效优化与安全运维监护管理软件(提供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符合要求的认证材料或登记证书)
14、管路系统(机房内设备之间连接管路)(单位:套;数量:1)
14.1制氧系统配件之间的连接管道采用不锈钢管;
14.2管道采用氩弧焊接方式连接。
15.阀门:采用“TS”标志阀门,满足特种设备“TS”认证。
(四)配置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氧主机 2台
2.空压机 2台
3.冷冻式干燥机 2台
4.除水过滤器 2支
5.初级精密过滤器 2支
6.中级精密过滤器 2支
7.后级精密过滤器 2支
8.电子式排水器 6支
9.除菌过滤器 1支
10.空气储罐 2台
11.氧气储罐 2台
12.氧气分析仪 1台
13.控制柜 1套
14.智能控制管理系统 1套
15.管路系统(机房内设备之间连接管路) 1套
16.安全阀和压力表 2套
17.二级配电箱 1个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四)售后服务:
★1.设备整机(含易损配件)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更换原厂零部件;根据医院需求终身给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予以专业培训和指导,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费内。
2.有维修售后点,质保期内有原厂工程师≥4次/年定期上门保养;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或负责提供备用机或备用配件。
3.提供所有配件原厂价格清单(提供投标单位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
4.根据需求负责接入医院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终身软件升级,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五)专机专用耗材:
1.无
2.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投标人必须向院方说明设备专用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如投标人隐瞒了设备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情况,院方有权拒绝验收设备,拒绝支付设备和试剂耗材费用,院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包括间接和直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专用试剂耗材是指医疗设备所需使用的试剂耗材在国内市场上仅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2)投标人必须对设备需要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进行分项报价,折合到一人份。(3)投标人必须承诺本设备需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价格不得高于院方现有同类试剂与耗材的价格,如出现试剂与耗材院方未使用的,则必须承诺此类试剂与耗材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类试剂与耗材供应最低价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或未按时交付合格货物,每延期一天按交付货物的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1个月仍未完成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款项、按照总合同款的30%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对技术要求和配置、包装和订单数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若发生乙方拒绝或延迟更换情况,经调试、换件、换机后30个工作日仍未达合格者,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3.若乙方因产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乙方经营资质失效且无法重新取得有效资质,或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甲方因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致重大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乙方因企业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双方按照乙方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若出现乙方未能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本合同购销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或伪造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与设备不匹配等情形,则该产品构成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交易、使用的医疗器械,无论甲方是否签收,甲方均有权拒收、退还该设备,乙方应当在30日内对该设备全额退货退款。
6.本条款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和简介损失,还包括甲方合理维权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用、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支出。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甲方均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应付未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七)设备使用年限:≥(10)年
(八)供货时,设备(含配件、耗材等)是全新的未拆封原装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确保设备(含配件、耗材等)出厂日期国产设备不超过6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12个月(以装机时间为准)。
五、服务标准:(四)售后服务:
★1.设备整机(含易损配件)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更换原厂零部件;根据医院需求终身给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予以专业培训和指导,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费内。
2.有维修售后点,质保期内有原厂工程师≥4次/年定期上门保养;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或负责提供备用机或备用配件。
3.提供所有配件原厂价格清单(提供投标单位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
4.根据需求负责接入医院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终身软件升级,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五)专机专用耗材:
1.无
2.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投标人必须向院方说明设备专用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如投标人隐瞒了设备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情况,院方有权拒绝验收设备,拒绝支付设备和试剂耗材费用,院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包括间接和直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专用试剂耗材是指医疗设备所需使用的试剂耗材在国内市场上仅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2)投标人必须对设备需要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进行分项报价,折合到一人份。(3)投标人必须承诺本设备需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价格不得高于院方现有同类试剂与耗材的价格,如出现试剂与耗材院方未使用的,则必须承诺此类试剂与耗材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类试剂与耗材供应最低价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或未按时交付合格货物,每延期一天按交付货物的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1个月仍未完成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款项、按照总合同款的30%标准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对技术要求和配置、包装和订单数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若发生乙方拒绝或延迟更换情况,经调试、换件、换机后30个工作日仍未达合格者,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3.若乙方因产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乙方经营资质失效且无法重新取得有效资质,或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甲方因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致重大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乙方因企业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双方按照乙方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若出现乙方未能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本合同购销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或伪造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与设备不匹配等情形,则该产品构成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交易、使用的医疗器械,无论甲方是否签收,甲方均有权拒收、退还该设备,乙方应当在30日内对该设备全额退货退款。
6.本条款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和简介损失,还包括甲方合理维权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用、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支出。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甲方均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应付未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七)设备使用年限:≥(10)年
(八)供货时,设备(含配件、耗材等)是全新的未拆封原装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确保设备(含配件、耗材等)出厂日期国产设备不超过6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12个月(以装机时间为准)。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医用中心制氧系统设备、配置清单中设备连接、安装、机房改造(现有机房降噪处理,机房面积约100㎡),氧气管道对接,负责办理新装设备中配置的所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等,并承担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除报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中标人负责拆除旧设备搬至院方指定位置,负责办理旧特种设备许可证注销,并承担所有费用。
3.安装调试:中标人应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安装、运行、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清单中设备安装、压力管道施工、电气安装、自控系统集成等完成后,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包含设备进机房定位,各设备之间连接气体管道焊接及与原氧气主管道对接,设备电路安装,排水管道安装等。调试包含整套系统调试及新旧机组控制系统合并及联动控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设备各项技术性能等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要求。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5.软件升级:提供设备主机及工作站终身软件升级服务,新装设备需与原有制氧机组控制系统对接合并联动控制,投标时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服务承诺书。
6.安装完成后,应对所安装制氧机组生产的氧气进行检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九)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对于采购需求1.1、1.4、1.5、1.6、1.7在履约验收阶段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符合要求且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三一集团花键 询比价-制动器壳体询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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