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价须知 |
|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定 义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
| 2 | 工程名称 | 金桥壹号湾住宅项目 |
| 3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郑州市**** |
| 5 | 承包方式 | £劳务清包 R劳务分包 £其他(自拟) |
| 4 | 建设规模 | 安装工程量为32781平方米 |
| 6 | 对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等级资质:建筑劳务施工资质或住建部门认可的建筑劳务施工备案证书、最新的无欠税证明 |
| 7 | 投标担保 |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壹万元整),可用工程款欠款抵扣,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 天采用电汇的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在阳光招采平台上传已支付凭证(之前参与此项目已缴纳保证金的不用再次缴纳,将上次缴纳凭证上传即可)。 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确定中标单位后 30 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银行账户:01-10-****-1 开户行号:**** |
| 8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联系人:杨军,联系方式:**** |
| 9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质量标准:合格。 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的一切有关规范要求。 |
| 10 | 采购内容 | 招标范围:承包范围和内容: |
本项目AAC板范围:√轻质墙体定位放线、√拼缝挂网、√洞口预留、√墙体开洞、√砂浆、√管卡、√钩头螺栓、√以及项目部下发的其他指令内容、√上料使用的小型工器具费、√网格布、√销钉、√木楔、√零星辅材、√卸货、√场内转运、√叉车、√保险、√住宿房租、□施工水电费、√安装工具、√垃圾清运至总包指定堆放位置、√杂工、√劳保、√食、√文明施工、√住宿房租、√工人生活水电费用:按照总包方与甲方的实际结算为准(如住总包宿舍),费用在过程进度款中扣除、√床铺及相关生活必需品等由乙方负责、√措施费、税金、√上料、√二次转运收尾、√带班、√炮钉、√保险等一切费用。甲方仅根据安装形式提供所需的√AAC板材。 本项目砌块范围:√高精砌块砌筑、√叉车机械、√包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包含√聚合物砂浆、√砌筑专用粘接剂、√砂浆、√砌体拉片、√拉结筋、√膨胀螺栓、√射钉、√电箱预制配块、√水电洞口预制配块、√模板、√方木、√步步紧、√丝杆、√包施工范围内的楼栋反坎混凝土浇筑、√剔凿植筋所需所有工序及物料,钢筋除外、√包施工机具、√包放线、√包砌体托盘的回收和现场监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包物料上楼及安装损耗、√钢筋绑扎、√植筋、√基层处理、√修补平整(含开槽口修补)、√搭拆简易脚手架、√局部剔凿(含因安装需要的窗户、门、消防、管道等各种孔洞预埋与封堵处理)、√节点施工、√临边防护维护及材料拆除、√清理下楼、码放、退还,√现场施工配合、√工完场清、√垃圾清运。等达到总包验收标准】。(安装单价还包含√砌筑人工费、√砌筑专用粘结剂、√砌体拉片及拉结筋、√植筋、√叉车、√场内转运、√垂直运输、√安装工具、√洞口预留、√预制过梁及门窗洞口强弱电箱部位的预制过梁的的制作安装、√场地清理、√垃圾清运、√杂工、√劳保、√食宿、√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施工放线、√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甲方仅根据安装形式提供所需的高精砌块,发泡剂、除此以外的所有费用均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
| 11 | 资金来源 | / |
| 12 | 报价方式 | R工程量清单计价 |
| 1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14 | 工程成本 警戒价 | 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招标人评审,由招标人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不足以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的,应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
| 15 | 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 | 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法人及主要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
| 16 | 开票信息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为: |
| 1.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2.纳税人识别号:****MA2GK7EW4P |
| 3.地址、电话:杭州市**** |
| 4.开户行及账号: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山支行****390 |
| 5.分包发票,务必请提供发票方在发票备注栏上注明具体的工程所在地(即xx省xx市xx县/区)、项目名称。 |
| 17 | 其他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
|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8、投标人必须具备AAC板材安装能力。 |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参加本投标活动。 |
| 10、乙方须提供有效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项目购买保险凭证(首次必须提供)、进度申请单、产值等额的发票、最新项目完税凭证(对应发票的项目完税证明)、不欠税证明等。 |
| 11、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
| 18 | 投标文件 | 1.采购报价表(施工报价汇总表、施工报价表内墙) |
| 2.证书(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最新无欠税证明) |
| 3.提供近三年相同专业合同(合同主要业扫描件)不少于3个 |
| 4.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法人及主要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主要人员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
| 5.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报价清单 |
| 19 | 合同付款 | 1.进度款:每月25日前申报安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并向甲方开具总承包单位及甲方审核后工程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待甲方审核后付至75%。(按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审核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为主,工程量未经甲方确认,不得作为结算依据),同期各项违约金、赔偿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结算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 2.结算款:工程施工完成并办理结算审核完毕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双方确认的结算产值的85%,六个月内支付至双方确认的结算产值的97%。双方确认的结算产值的3%价款作为质保金。 |
| 2.损耗:AAC板材综合损耗不得超过2%,按乙方实际下单数量为依据,超过规定损耗率的主材料部分按项目执行过程中我方市场销售现金价320元/m3计算金额,最终在与乙方结算施工费时直接予以扣除。 |
| 3.保修款:本工程自完工结算起质保期为一年,到期后接到乙方要求支付质保金申请函并甲方核实所有保修事项均已解决后一个月内予以无息支付(如有违约金、赔偿金等扣款应先行扣除)。 |
5.履约保证金:【10000】元。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签订合同后3日内补齐。可用工程款欠款抵扣,提供工程款欠款抵扣说明。 退还: 履约保证金自扣缴之日起至取得项目整体完工确认书后十五日内按验收款项全额支付,如用工程款欠款抵扣,则项目整体完工后工程款欠款抵扣说明自动作废。 |
| 6.本项目AAC板材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根据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所签合同保修条款提供维修,保修期内,对甲方提出的保修,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从乙方合同余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且乙方对维修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有效通知方式;短信、微信、电话、邮箱) |
| 7.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 8.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以及保修款的支付是以甲方收到该项目总承包单位支付的相应工程款项为前提。 |
| 9.甲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建行“E点通”、云筑金服等支付方式支付货款,如产生贴息费用或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
10.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前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付款金额全额(含质保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当甲方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时,乙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提供全额发票(含质保金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而无需承担延期支付责任。且如因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代付第三方材料款、垫付工人工资、执行法院裁决或政府决定的款项等)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应于七日内补缴相应数额的发票,乙方不履行开票义务的,应每日按所应开发票额度0.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凡乙方未能按约定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依法主张权利,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则在结算或付款环节,甲方直接扣除增值税税额,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另外,乙方需承担含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等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甲方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送交税务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