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云栖路(侨贸大道至兴侨路段)道路工程检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温州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5年12月29日
项目概况
瑞安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瑞安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15474.77
最高限价(元):615474.77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5474.77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瑞安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
3.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包含以下类别:超声波检测、抗压静载、取芯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回弹、粗集料、细集料、水泥、混凝土、砂浆、金属材料(或钢筋)、管材、电缆、沥青。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②磋商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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