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关于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泸州2025年12月27日
为规范我院各类招标项目管理,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降低合规风险,现拟公开遴选符合特定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我院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项目提供专业招标代理服务。欢迎满足条件的机构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服务范围
代理我院各类招标项目全流程服务,涵盖但不限于:
前期咨询与备案:协助梳理项目需求、明确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文件编制与公告发布:编制合规的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无歧视性或违规条款,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补遗文件。
招标实施服务:受理招标文件获取申请,解答潜在投标人疑问,组织答疑会并形成纪要,同步传递给所有获取文件的投标人。
开标评标组织:组织开标活动、核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协助组建评审委员会,全程见证评标过程,提供必要支持且不干预评审结果。
定标与后续服务:协助整理评标报告、公示中标候选人,处理异议与投诉配合工作,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整理归档全流程资料。
二、报名机构核心资质要求
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服务内容,已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基本信息登记。
成立年限: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满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成立日期为准)。
固定工作场所:代理机构在泸州市城区或古蔺县县城范围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需配备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的必要设备,有条件的可提供专用开评标室及录音录像监控设施。
人员配置: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未在其他代理机构兼职;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同类项目代理经验。
业绩要求:近3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各至少1项,需具备医疗机构或机关事业单位同类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份);业绩证明需提供完整的委托代理协议、招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业主评价意见等材料。
信用合规: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函:明确申请意向、服务优势、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资质与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清晰显示成立日期)、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固定场所证明:办公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含出租方产权证)、办公场所及设施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人员配置材料:从业人员名单、资质证书、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简历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同类项目代理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截图、用户评价等,加盖单位公章。
信用与合规承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承诺书(承诺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均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资料均需密封且加盖公章,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和递交资料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点,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三楼采购办(古蔺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五、遴选方式
我院将组建遴选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评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合规性、产品质量与价格合理性、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同类项目业绩等。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择优确定中选供应商,并在我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年度供应合同。
六、其他事项
报名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我院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遴选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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