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鸣鹿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信息招标公告(原标题:康乐县鸣鹿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信息)
全部类型甘肃临夏2025年12月27日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康乐县鸣鹿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78.9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标13个、界桩12个,交通警示牌4块,宣传牌4块;一级保护区设置隔离围网2405m;二级保护区设置事故应急池4座,防撞墙2260m(间隔1.5m设置,共645座),导流槽2180m;一级保护区设置1套系统监控工程(配套3套监控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批复)。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472.65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康乐县鸣鹿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55362E-****-000015-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 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为市政工程专业)。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5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 从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的一律不得投标,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它未解决诉讼的,将按废标处理。 标段内容: 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标13个、界桩12个,交通警示牌4块,宣传牌4块;一级保护区设置隔离围网2405m;二级保护区设置事故应急池4座,防撞墙2260m(间隔1.5m设置,共645座),导流槽2180m;一级保护区设置1套系统监控工程(配套3套监控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