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海胶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任务
全部类型云南西双版纳2025年12月26日
招标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日期: **** 18:34:56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 1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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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海胶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以2025年用电量测算,采购总金额约为325.4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代理购电含税价格限价为2830元/万千瓦时。投标人以 万千瓦时 为单位进行报价。若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
(1) 支撑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及每月交易电量申报、交易工作。
(2) 支撑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及后期电力交易相关的全周期电力交易服务。
(3) 支撑电量电费分析、电力交易技术咨询、电力交易技术服务,重点包括与电网企业的沟通,合理性分析等业务,按采购方要求提供交易电费结算分析报告。明确交易电量和电价并如实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相关信息和资料。
(4) 提供的购电服务应不改变采购人原有的用电方式,供电模式和供电质量保障不变,支撑所有交易流程的有序进行。本项目预估用电量为1150万千瓦时,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5) 服务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
(6) 用电单位云南海胶下属单位(西双版纳华热亚橡胶有限公司、达维天然橡胶(云南)有限公司);采购完成后由用电单位与中标单位分别签署电力交易合同。
(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技术规范书、行业以及国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合作期内保证供电能力稳定,及时响应问题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4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5投标人需在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最新公布的《海南2025年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里【须在名单内且需提供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公布的注册生效或登记生效的证明材料】。
2.6其他事项: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因供应方供电不足等原因造成停电、断电、供电不稳定等影响企业用电的情况时,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电力交易合同,中标方须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注:报名环节仅上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请勿上传报价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18时40分至****18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
方式:网上获取
提示:在报名截止前,投标单位有权撤回修改或补充投标资料。
四、评选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按照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
(2)供应商须在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中注册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采购文件及其他文件;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
为准,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需收取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5%。(注:若报价方式为固定价,按成交金额计算;若为费率或单价报价,则按预算金额计算)。成交价/预算价不足2万元的,免收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低于150元的,按150元收取;成交服务费高于30万元的,按30万元收取。
六、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含下属分子公司)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