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医院食堂(不含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示
全部类型云南文山2025年1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医院内控制度规定,广南县人民医院就食堂(不含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项目开展院内比选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南县人民医院食堂(不含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服务内容:对广南县人民医院食堂(不含回族食堂,面积约900㎡)及西院区食堂(面积约60㎡)经营服务进行招租,涵盖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卫生安全管理、供餐服务等全流程运营工作
项目比选金额:租金低价17.28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服务期内因政策因素或医共体餐饮服务统一招标确定新服务商,医院可书面通知服务商后5日内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服务商实际经营时间不少于6个月(最短经营时间起底6个月直至医共体餐饮服务统一招标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商不得就合同提前终止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
服务地点:
1.总院区:广南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楼5号楼1层(食堂)、2层(职工食堂)
2.西院区:西院区后勤楼1楼(食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能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保证金缴纳要求详见下文);
3.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如厨房设备、消毒设备等)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如专业厨师团队、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等);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缴纳要求:汇款人姓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款时须注明"广南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广南县人民医院
账号:5**** 5100 1855
开户行:建行广南县支行
汇款方式:仅接受网银汇款、手机银行汇款、广南建设银行柜台现金交款或转账(不受理现金业务)
凭证换取:汇款成功后,凭汇款回执到广南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办公室换取收款收据(财务科联系电话:****)
获取时间:****至****(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广南县人民医院后勤楼三楼总务办公室
获取材料要求: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经医院后勤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比选文件:
1.独立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需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得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递交时间:****至****(每日上午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广南县人民医院后勤楼三楼总务办公室
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2.所有文件需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文件内容需包含投标报价表、资质证明材料、项目技术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违约承诺等(具体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开标时间:****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南县人民医院医辅楼五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后续变更、补充通知均在广南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投标人定期查阅,因未及时获取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文件异议处理: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后,若发现文件残缺、不明确或有异议,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认可文件内容;
不良行为处理:投标人若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成交后拒不签约或不履约等行为,将列入医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医院采购活动;
采购人:广南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后勤部)
地址:广南县****广南县人民医院后勤部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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