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采购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合肥2025年12月26日
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食材等物资(具体品类及规格详见《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采购清单》);
(四)服务期限:一个月(****至****);
(五)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地点不唯一,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采购预算:29.2万元,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业绩,且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食材配送项目业绩;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服务,拟按照主副食品采购量采购,采购配送内容为主副食品(米、面、油、肉及其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水果、干调类、奶及其制品、甜品类等)日常食堂消耗品以及饮品、零食、日用品等物资,承担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采购清单及考核要求》。
四、报价要求及付款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费率≤100%,否则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自行测算报出综合费率,无需分类别报价。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如投标人报价费率为83.656%,小数点后第三位直接舍去,投标时投标人的评审费率即为83.65%,后期按照83.65%结算)。报价费率包含所供货物涉及的配送、运输、人工、搬运、装卸、税费等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本项目预算,本项目结算价=结算单价(即基准价*中标费率)*实际供货数量,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暂定合同价(如中标费率为80%,茭白基准价为5.47元/斤,结算单价即5.47*80%=4.38元/斤,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商品采用半月定价模式,每月1日和15日定价一次,定价当日执行相应价格。定价周期内相应食材价格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商品的基准价确定顺序如下:
(1)基准价参照定价日本地商超之一(如百大合家福超市、永辉超市、大润发等,商超选择须经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或同类物品零售价(特价、促销商品除外),如:某类物品“零售价目表上”公布的零售价为10元/千克,若中标费率为78%,那么该类物品的结算价为10元/千克×78%=7.8元/千克。
(2)若本地商超没有商品价格的,则按照中标人与采购人共同认可的市场价作为基准价*中标费率*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人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3)基准价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进行抽查。如抽查发现基准价高于定价日本地商超公布价格,一经查实,须按当月总采购量的3倍误差值作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
(4)如项目开展时间不是当月1日或15日,以配送日当天本地商超之一(如百大合家福超市、永辉超市、大润发等,商超选择须经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或同类物品零售价为基准价,作为自配送日至定价日期间的食材供应结算依据(该期间,若有新增原材料,按此原则,以新增原材料送货当日的本地商超之一的相应或同类物品零售价作为基准价)。
(二)付款方式:费用按考核结果进行月度支付。中标人需将月度费用开具合格发票,连同供货双方每次签字确认单据等一并汇总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在核实无误后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最终总价款不超过项目总预算。
五、其他要求
(一)信息保密要求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告、公布、出版、转让等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不得将采购人项目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用作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
(二)争议解决
项目服务过程中,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评标办法:
(一)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审,不接受二次报价;以综合得分最高确定成交候选中标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中标人。
(二)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经评标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5.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
(三)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商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资信分 ( 80 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1)本项满分5分。 (2)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3)同类证书仅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 0-5分 |
| 投标人业绩 | 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业绩均可。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不能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等评审要素的,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发票或收款证明等),否则评审小组不予认可。 (3)同一业绩合同仅以最高分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5)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续签的合同,仅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 0-9分 | |
| 履约反馈 | 上述经评审小组认可的业绩中,被所服务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评价为好评、优秀、良好等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履约反馈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同一业绩提供多个履约好评反馈的,不累计得分,仅计取一次。 | 0-2分 | |
| 投标人荣誉(或奖项) | 自****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示范(或优秀或先进)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颁奖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3分 | |
| 服务响应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承诺: 1.紧急配送:承诺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指定配送点的,得3分,满分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2.承诺合同签订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3分,满分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注:(1)本项满分6分。 (2)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6分 | |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1.具有食品检验员(师)或食品检验工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满分3分。 2.具有食品安全员(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满分3分。 注:(1)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以上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②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③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上述人员专岗专职,不得兼任;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取一次,不重复得分。 | 0-6分 | |
| 车辆配备 | 投标人具有冷藏运输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1)如车辆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车辆实物照片;②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如车辆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车辆实物照片;②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甲方(或出租人)】;③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或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件) (3)如承诺中标后配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6分 | |
| 仓储能力 |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基地或自营店的: 1.1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3分; 2.3000平方米≤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5分; 3.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7分。 注:(1)如为投标人自有场所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若房产证明中无法体现面积,须另附经评审小组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2)如为投标人租赁场所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件),若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无法体现面积,须另附经评审小组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 0-7分 | |
| 食材配送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食材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食材配送方案包括商品更换、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人力配备、车辆配备、服务承诺、质量及卫生保证等内容。 1.配送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强,合理可行、及时高效,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6<F≤9分; 2.配送方案较完整全面、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较强,比较及时高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F≤6分; 3.配送方案完整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较差,不够及时高效,少部分满足招标需求的,得0<F≤3分; 4.配送方案不完整,针对性、合理可行性差,拖沓无效率,无法满足招标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 0-9分 | |
| 重难点解决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重难点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重难点解决方案包括以往配送经验,分析食材供应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形成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内容。 1.问题分析专业合理,提供的解决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的,得6<F≤9分; 2.问题分析普遍一般,提供的解决方案一般的得3<F≤6分; 3.问题分析不合理,且提供的解决方案仅能满足基本招标需求的,得0<F≤3分; 4.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 0-9分 | |
| 售后服务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理念和优势、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及配送响应时间承诺等内容。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强,合理可行,及时高效,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6<F≤9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全面,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较强,比较及时高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F≤6分; 3.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较差,不够及时高效,少部分满足招标需求的,得0<F≤3分; 4.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针对性、合理可行性差,拖沓无效率,无法满足招标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 0-9分 | |
| 食材可追溯体系 |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食材可追溯体系进行综合评审,食材可追溯体系包含食材可追溯管理办法、食材可追溯措施等内容。 1.食材可追溯体系完整全面,针对性强,合理可行,及时高效的,得6<F≤9分; 2.食材可追溯体系较完整全面,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较强,比较及时高效的,得3<F≤6分; 3.食材可追溯体系完整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可行性较差,不够及时高效的,得0<F≤3分; 4.食材可追溯体系不完整、针对性、合理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 0-9分 | |
| 商务分 ( 20 分) | 商务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20 %×100 | ||
1.计算最终得分
将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加商务部分得分,综合评审小组人员取平均数,得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按照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
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技术部分得分及最终得分均相同的,则采取评审小组抽签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本项目合同签署前,缴纳合同暂定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署前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发生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赔偿金或违约金,该扣除金额将视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或违约金。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扣款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超出10 个工作日未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自未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合同履约完成后采购人于6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评分第二名的投标人递补为成交中标人,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响应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按时完成各项供货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采购人供货(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出现此类情况,一次性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索证索票要求,提供食材及物资的相关证件及票据,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有不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4.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供货物品与采购人需求不一致(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品种、供货数量、配送时间)的,经中标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未造成影响的,一次警告,二次扣除当月货款的20%并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未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不能在规定时间(1小时内)解决问题的,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10%,二次扣除当月货款的30%并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应在1小时内解决问题。如超出1小时未按采购人要求供货,采购人有权临时从商超购买相应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有权在中标人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5.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中标人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2条处理。
6.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中标人所提供的物资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安全问题等事故的,中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物资安全问题等事故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中标人供货,扣除当月货款作为中标人的赔偿预付款。
7.凡经相关部门认定,中标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及使用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经三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机构、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第一次支付三千元;第二次支付一万元;第三次支付五万元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8.凡供应货物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一经查实,需按当月总采购量的3倍误差值作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
9.采购人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不定期对投标人所供货物的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如兽药残留、农药残留、化学品残留、重金属超标等)进行抽检并提供检查报告,若发现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当月所有货款不予支付,同时抽检检测费用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0.中标人负责项目服务期内自身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范作业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同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有关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期间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上访、投诉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11.若因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导致采购人无法转账及引起其他经济损失的,一切均由中标人承担,
12.因产品质量或供货服务问题被投诉2次,且经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现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合同,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3.本项目涉及超市物资供应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退货时采购人保障退货物资无损坏、在保质期内),请中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14.本项目预算为暂估,采购人无保底量,请投标人慎重考虑,仔细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5.后期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性调整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无保底配送金额,请投标人慎重考虑,报价费率不予调整,中标后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16.凡因本次采购项目引起的或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因中标人一方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社会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8.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发文规定【如财政规定(合财购〔2021〕530 号)等】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832 平台”完成不低于采购人全年预留份额的脱贫地区****
十、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报价表;
2.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3.投标函;
4.评审材料;
5.投标授权书;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合肥市****
2.提交截止时间:****下午14:30点(开标时间);
3.投标方式:现场递交;
4.纸质投标文件封面需密封提交,加盖骑缝章;
5.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报价文件,拒绝接收。
十二、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
如对项目及询价公告 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30-17:30)电话咨询。附件:
附件1: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服务清单及考核要求(1).doc
附件2: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服务响应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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