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食堂改造配电工程(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7:30分前,在
点击登录查看报名,并于“****9:3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础情况
项目标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91429.44元
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食堂改造配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
工期: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缺项漏项做废标处理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 描件加盖公章;
1.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的任何1月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②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1.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1.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
④“信用中国(徐州)”网(http:****)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 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到代理公司现场领购招标文件。
1)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3)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jszbcg.com上发布。
八、其他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樊工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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