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跨海大桥运营期一揽子保险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宁波2025年12月26日
1.招标条件
杭州湾跨海大桥运营期一揽子保险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天一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杭州湾跨海大桥运营期一揽子保险项目(2026年-2029年)。
保险周期:保险合同有效期为36个月(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保单一年一签。
保险费用(年保费最高限价):670.3124万元(三年合计保费:2010.9372万元)。
招标范围:杭州湾跨海大桥运营期一揽子保险项目(2026年-2029年)涉及的保险险种为财产一切险、财产一切险项下营业中断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现金保险、服务人员团体人身意外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等险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保险方案)。
本项目投保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宁波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公司(投标人如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保险许可证。
3.2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以2024年年末总公司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保险项目采用组建共保体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同意中标后按照本招标文件之规定成立“杭州****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 标段划分: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 月 29 日9时00分至2026年 1 月 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本项目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联系人,需提供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8月份至2025年10月份)的社保参保证明(格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投标人为总公司由总公司所属的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分公司的由分公司所属的社保机构出具)并编入投标文件。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6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7 如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的,按照交易平台相关管理办法及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2万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 12 日15时整。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1)银行转账(或电汇):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15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宁波市****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https:****/detail?articleId=165)或致电技术支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nbjttz.com)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天一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慈溪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余敏、黄斌、陈若君
电话:****、****、****
监管单位: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采购监管办)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