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口镇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项目(防汛仓库)及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量水堰)投标邀请书
全部类型福建三明2025年12月26日
投标邀请书
致: 1、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2、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5、福建德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9、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11、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福建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7、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18、福建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21、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
2.2 工程规模:工程预算价151328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
2.5 最高控制价:151328元(下浮K值=8%;其中暂列金5820元)即发包价为:139687元。
2.6工期要求:60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 标段划分(如有):/ 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三明市****
3.5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开标截止前,到“康养胜地 宜居嵩口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于****下午17:30分前提交确认函至(清流县****
5. 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在清流县****
5.2 招标人当日在“康养胜地 宜居嵩口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2月31日至1月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康养胜地 宜居嵩口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邮编:365307
电话:****,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清流县****
联系人:小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