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的遴选通知
全部类型吉林白山2025年12月26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安全保护等级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被测系统 |
| 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二级 | 1、服务提供商应具备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并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等国家标准及《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与被测单位签署测评服务协议,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测评业务,防范测评风险,客观准确地反映被测评对象的安全保护状况。 2、服务提供商应按照公安部统一制订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模板》格式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测评报告。 | 2 | 系统 | 医院内部网络业务系统、 医院互联网相关业务系统 |
二、预算金额:95000元
三、交付要求:
1、测评工作完成后应按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纸版和电子版)。
(2)其它应交付的过程文档。
2、资格条件:
(1)报名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报名单位应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内机构,具备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
(3)业绩要求:报名单位近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本项目的类似等保测评服务业绩。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名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名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 ****吉林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试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为深化落实公安部网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络安全等级测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对异地开展测评活动的等级测评机构,其每个测评项目实施前均需先行到吉林省公安厅总队进行报备,并取得吉林省公安厅总队出具加盖等级保护专用章的《吉林省异地测评报备回执》,各地网安部门要将由异地机构测评的备案网络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核验其是否取得《报备回执》,并在测评活动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民警全程现场监督。对未报备、未在属地网安民警监督下开展测评的网络,一律不得发放《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如果报名单位为省外测评机构,报名时应遵守上述文件要求,提供《吉林省异地测评报备回执》证明文件,并按要求落实民警全程现场监督测评活动实施。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报名单位需为本项目组建本地化服务团队,团队成员至少由4人组成,具有1个高级测评师、1个中级测评师、2个初级测评师。
(9)保密要求:凡涉及采购单位可能的敏感信息或是保密信息的,采购单位可要求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双方签署《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 12月26日至****下午16:00止。
2、报名方式:相关资料需用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3、报名邮箱:****@qq.com
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5、联系电话:****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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