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医院建筑零星修缮及小额装修工程项目院内遴选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清远2025年12月25日
点击登录查看就2026年度医院建筑零星修缮及小额装修工程项目进行院内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度医院建筑零星修缮及小额装修工程 |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需打印有效期内平台协议供应商资格的网址网页截图),中标单位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理交易手续。 (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5)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度医院建筑零星修缮及小额装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地点:清远市**** (四)服务期:****至12月31日,共365日历天。 (五)工程总投资:年度开支总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如实际执行实施的建筑零星修缮及小额装修工程项目造价超出100万元的,超出部分由采购人另行办理审批及发包遴选手续。 (六)项目内容:本工程为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度医院建筑零星修缮项目、小额装修工程及不锈钢制品维修等内容,具体项目内容包括:造价1千元以下的零星修缮项目、不锈钢制品维修项目;造价1千元(含)至1万元(不含)的零星修缮项目、不锈钢制品维修项目;造价1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建筑修缮项目、小额装修工程。 具体内容见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度医院建筑零星修缮及小额装修工程项目清单》。 2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修缮、装修工程不在本次合同承包范围内,由采购人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另行遴选承包队伍。 (七)本次遴选出3家承包队伍,具体工作分配如下: 1、造价1千元以下的零星修缮项目、不锈钢制品维修项目,由3家中标承包单位中下浮率最高的队伍承担。 2、造价1千元(含)至1万元(不含)的零星修缮项目、不锈钢制品维修项目,由3家承包队伍按比例实施,分配份额占比为:3家中标承包单位中,下浮率最高的承担份额约占40%,下浮率第二高的承担份额约占35%,下浮率第三高的承担份额约占25%。具体以采购人的派工单为准。 3、造价1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建筑修缮项目、小额装修工程项目,采取院内二次报价竞价的方式,在3家承包队伍中选定价格最低的一家为实施队伍。 二、技术要求 (一)验收与质保: 1、工程验收:参照现行规范标准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单独实施的子项目均办理书面验收记录。 2、工程质保:(1)修缮类、维修类项目质保期为6个月。(2)普通防水维修类、装修类项目质保期为2年,一级防水项目质保期为5年,以子项目验收合格之日为质保期计算开始日期。(3)在保修期内若出现材料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在双方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后,承包方应于1个工作日(原则上为24个小时之内)到工程点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逾期未到维修的给予不低于500元/次的处罚(不可抗力除外),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工程变更 1、施工中采购人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需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变更需求,在采购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因此产生的额外添加的费用要采购人承担。 2、施工中承包方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得因此顺延。 (三)施工安全与成品保护 1、施工安全 (1)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必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承包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尤其是安全教育培训)。 (4)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承包方必须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自行配备相应的安全保障工具,确保承包方工作人员安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工作人员如有任何意外导致自身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与责任,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任何权利。 (5)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投保预算内建筑工程相关工程保险事宜,以便更好地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成品保护 (1)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现场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安排;如由于不服从现场管理而引起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过程当中,若导致采购人与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承包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用(包括赔偿损失)。 (四)其他要求: 1、采购结束后签订线下意向合同,具体实施时,仍需与承包方就具体项目与内容签订线上定点采购合同,线下意向合同模板见附件2《合同协议书范本》。 三、商务要求 (一)★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含主辅材和设备)、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验收。 (三)报价形式:投标下浮率,凡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将作为废除竞价资格处理。 (四)结算方式: 1、根据项目清单单价(见附件1)及承包单位中标下浮率为标准,以承包队伍完成的工程数量为计价依据,由承包单位编制结算书,报采购人审核核准承包单位项目结算价,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见附件1)未能覆盖的项目,可参考采购人新大楼项目财政投审中心审定的预算或结算同类项目单价作为结算计价依据,上述单价仍不能覆盖的项目单价,应参照现行定额和计价规范计算 (五)付款方式: 1、进度款支付:单项项目完成并验收后,经采购人审核结算价后15日内支付。 2、质保金支付:修缮类、维修类项目不留质保金;装修类项目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质保期满15日内付清。 (六)承包方责任 1、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并且接受采购人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面统一管理。 2、在签订合同后即按规定进场和组织施工,承包方负责严格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各项工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做到文明施工及施工环保。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承接分包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4、负责施工人员工资、劳保、福利、保险、进退场、管理费、生活费、住宿、工作服、手套、安全帽和安全带等。 5、负责施工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 6、负责施工不当而造成损失的全部费用。 7、依照采购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生产,完善工程期间安排、指挥和调配,小型机具及劳动力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但不能以窝工等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补人工费及台班费。 8、为本责任书有关商业秘密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书透露给第三者。 9、遵守国家及地方的一切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包含采购人规定的规章制度),满足采购人对工地现场的要求。 10、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保护好施工环境,牢牢树立 安全第一 的思想,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11、负责本合同约定承包方施工范围内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机械设备、器具和材料被盗,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因承包方安全保卫工作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自负。 12、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在施工材料采购、运输和施工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损耗及意外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13、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施工现场清理整治的相关要求,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人、监理、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电力、交通和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采购人统一规划要求堆放材料及停放机具,做到文明施工。 14、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清料净。 (七)采购人(延工)责任 1、因采购人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不按时交出场地,采购人设计变更影响施工等;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 (八)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1、承包方因质量问题出现的返工,所耗工时及材料由承包方负责。 2、施工期间承包方所有人员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承包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采购人,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3、本项目因单方造成违约责任,被司法起诉的,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司法诉讼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
| 说明 | 打 ★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 ▲ 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 ▲ 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
| 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2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10:00前将资料交行政楼二楼采购中心(1)室(资料不接受邮寄)。 | ||||||||||||||||||||||||||||||||||||||
| 评分办法 |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标因素和标准有关的证照、证明资料等复印件,未提供证照证明资料的不予计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评审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4、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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