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器管招投标】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等2个乡镇丹口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5年12月24日
| 公告标题 | 城步苗族自治县****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00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公告内容 | 城步苗族自治县**** 澄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城步苗族自治县**** 更正内容(一):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 “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1个,要求近3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 50%(不高于50%);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15.24万元的业绩; 现更正为: “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1个,要求近3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50%(不高于50%);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3年完成过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15.24万元业绩或水利工程业绩; 上述“合同金额”是指:水利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农田工程业绩的单个合同金额或多个不重复合同累计金额。 更正内容(二): 本项目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现顺延至****09时00分。 更正内容(三): 已上传最新工程量清单。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 ﹒ 邵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大道新中源陶瓷五楼 项目负责人:李小民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淑惠、邓稳稳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邵阳市**** 地 址:邵阳市****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