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器管招投标】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等2个乡镇丹口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5年12月24日
| 公告标题 | 城步苗族自治县****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00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公告内容 | 城步苗族自治县**** 澄清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城步苗族自治县****于****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机器管模块化招标文件内容对项目经理加分业绩进行优化,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与更正: 更正内容(一):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 “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1个,要求近3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 50%(不高于50%);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12.26万元的业绩; 现更正为: “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1个,要求近3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50%(不高于50%);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3年完成过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12.26万元业绩或水利工程业绩; 上述“合同金额”是指:水利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农田工程业绩的单个合同金额或多个不重复合同累计金额。 更正内容(二): 本项目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现顺延至****09时00分。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城21栋 **** 项目负责人:彭诗斌 项目组其他成员:夏顺秀、廖艳斌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邵阳市**** 地址:邵阳市****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