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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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1.2项目编号:****
1.3项目名称:哈尔滨市****
水稳基层碎石
名称 数量 含税单价 金额
石屑 18287 98.00 ****
基层碎石0.5-1cm 8939 138.00 ****
基层碎石1-2cm 12622 142.00 ****
基层碎石2-3cm 11970 140.00 ****
合计 5****
1.4采购内容:
石屑18287m3、基层碎石0.5-1cm 8939m3、基层碎石1-2cm12622m3、基层碎石2-3cm11970m3
1.5付款方式:基层碎石费用的支付,前期资金由供应商自行垫付采购方支付供应商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单位对采购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按拨付金额比例进行支付,当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采购方工程进度款时,采购方可延期支付货款,供应商应予理解。材料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6交货期:招标完成,签订订单合同后便开始供货。
1.7交货地点:哈尔滨市****
1.8其它要求:生产能力满足在接到采购单2天内运送到现场,若不能送到现场承担单次提货额10倍赔偿。影响工期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8.1检验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打压试验单以及原材料来源及上游佐证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物资需经建设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运杂费等由供货方负责。
1.8.2验收标准及方式: 所提供设备质量要求均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等,经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全覆盖验收合格。
2.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00(陆佰肆拾玖万叁仟捌佰叁拾贰元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 此预算价格构成: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
4.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6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
5.意向供应商报名
(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8时00分至****8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 纸质版送到项目部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
(5)意向供应商近两年供货合同及质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压力试验报告(压力符合设计标准)等佐证材料;
(6)意向供应商近两年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发票,原材料理化检验单等佐证材料;
(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8)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
5.2报名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9时00分至****12时00分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两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核实,若第一候选人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实,采购人将会重新招标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系统使用费
10.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10.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8:00(北京时间)。
10.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10.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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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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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莫洋洋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