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溪丘湾乡中心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2月24日
为规范校服选用采购程序,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学校校服采购有效管理服务体系,规范校服采购行为,确保校服质量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省市****
一、校服采购工作原则
1. 坚持“双自愿”原则
一是学校层面,在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的基础上,方可确定选用校服。二是学生及家长层面,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不区别对待未购买校服的学生,允许家长按校服样式自行制作或选购。
2. 明确“采购主体”原则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责任主体是学校校服选用组织。我校成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采购工作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
3. 坚持“非营利”原则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校服价格区间,杜绝高端化、奢侈化现象;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按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残儿童等群体的校服公益捐助机制,倡导校服循环利用。
4.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严格按教育局文件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监督;采购程序做到可追溯,采购结果向全校公示。
5. 坚持时段和套数要求
校服采购按3年一个时段执行,分小学1-3年级、4-6年级两个时段,在起始年级组织采购,本次校服采购年级拟定为一年级、四年级,均属第一次购买校服,按学生自愿采购上报的数据为准。不得以礼服、年级服、班服等名目增加校服数量,校服样式确定后保持稳定性,非起始年级学生可继续穿着其他服装。
6. 明确供应商确定原则
通过学校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供应商遴选信息,参与遴选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供应商需提供拟配校服款式、颜色、主辅料质量样衣,由校服选用组织综合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评分;三方询价后优先考虑同质同价下的本地校服生产企业;严禁以“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扰市****
7. 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
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校服质量需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标,严禁使用有害面料及工艺;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需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质量合格报告;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对接机制,不选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8. 明确收费原则
严禁供应商提前收费,严禁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代收费用;校服费用由家长直接向供应商支付(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劳务费;费用在服装发放到位后,视家长反馈情况收取。
二、成立溪丘湾乡中心小学校服选用组织
为加强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鄂教基〔2025〕4号文件要求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溪丘湾乡中心小学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学生校服采购、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中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占比需超过80%。
三、校服采购方式
1. 采购形式:
根据学校实际,采用学校集中采购模式,学校通过遴选的形式,资质合格的校服供应商到学校校服采购办公室报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的项目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通过现场评分、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 采购流程:
前期准备→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备案并公示→发布招标公告→符合条件企业报名→领导小组核实竞标企业资质→组织三方询价、看样衣、看质量→现场通报询价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送检、验收→上报备案材料→日常售后跟踪管理及评价→总结评估报备。
四、送检制度和售后管理
1. 送检要求
质量监督小组对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联合溪丘湾乡市****
2. 售后管理
质量监督小组督促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售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仅与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畅通家长反馈渠道,依托12315热线和学校意见箱,受理校服质量、价格投诉;建立校服满意度定期调查机制,结果作为后续采购参考。
五、监督问责
1. 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校服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透明度负总责。
2.对未按程序采购、校服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
3.若出现强制购买、代收费用、收受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按鄂教基〔2025〕4号文件要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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