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站及污水在线监测站 日常运维项目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5年12月24日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污水处理站及污水在线监测站日常运维项目。
2、院区现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为600m3/d。污水处理池体均为地埋式,独立设置排放口接入市****
3、需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按规定要求出具CMA认证比对报告。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不包含污水处理站运行所需的药剂(消毒药剂和絮凝剂),不含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
4、运维年限:运维服务期1年。
二、项目要求
1、运维设备清单
|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运维项目 | 运维内容 |
| 1 | 废气处理设备 | 排风机 | 1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2、发现故障通知采购人维修。 | |||||
| 2 | 排气管道 | 1组 | 巡检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 2、发现管道破损或异常通知采购人维修。 | |||||
| 3 | 活性炭吸附箱 | 1个 | 保养 | 1、每年至少更换一次蜂窝活性炭,填写更换记录; | |
| 2、卸下的旧炭装箱,贴上标签,集中搬运到医废暂存间由采购人转移处置。 | |||||
| 4 | 废水运行设备 | 控制柜 | 4个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2、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 |||||
| 5 | 提升泵 | 4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 2、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 |||||
| 6 | 污泥泵 | 5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 2、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 |||||
| 7 | 罗茨风机 | 4台 | 巡检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 2、发现故障通知采购人维修并积极配合。 | |||||
| 8 | 保养 | 每月添加一次机油。 | |||
| 9 | 格栅机 | 1台 | 巡检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 2、发现故障通知采购人维修并积极配合。 | |||||
| 10 | 保养 | 每月添加一次机油。 | |||
| 11 | 板框压滤机 | 1台 | 巡检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 2、发现故障通知采购人维修并积极配合。 | |||||
| 12 | 压泥 | 1、每日根据现场情况压泥,保障出水合格、符合规范要求。并将格栅渣或污泥打包好放到医废暂存间由采购人转移处置,并填好记录。 2、每日巡查沉淀池、曝气池和污泥池等,填写巡检台账。 | |||
| 13 | 保养 | 每月添加一次机油。 | |||
| 14 | 废水消毒设备 | 消毒加药机 | 4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 |
| 2、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 |||||
| 3、发现地下管道堵塞通知采购人疏通。 | |||||
| 15 | 投药 | 1、每日加药两次,填写加药台账;确保消毒效果。 | |||
| 2、每日清点药剂库存,按时通知采购人进货。 | |||||
| 16 | 保养 | 每月清洗一次加药管道和药罐。 | |||
| 17 | 废水监测设备 | 数据采集传输仪 | 1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至少两次,填写巡检台账,巡检内容包括参数设置和传输率;线上不定时查看数据,确保数据正常传输,有效传输率等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
| 2、发现故障向省和国家平台报备、维修、补传数据,无法补传数据须委托专业机构手工监测(每6小时一次)并出具报告,故障超过3天提供备用机过渡; | |||||
| 3、维修完毕填写维修记录,在国家平台申报缺失数据登记。 | |||||
| 18 | 智能采样器 | 1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巡检内容包括采样器、取水泵、管路、参数设置和传输率;每周至少清洗采样器水箱一次; | |
| 2、发现故障向省和国家平台报备、维修、补传数据,无法补传数据须委托专业机构手工监测(每6小时一次)并出具报告,故障超过3天提供备用机过渡; | |||||
| 3、维修完毕填写维修记录,在国家平台申报缺失数据登记。 | |||||
| 19 | 明渠式流量计 | 1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巡检内容包括参数设置、操作单元和测量单元; | |
| 2、发现故障向省和国家平台报备、维修、补传数据,无法补传数据须委托专业机构手工监测(每6小时一次)并出具报告,故障超过3天提供备用机过渡; | |||||
| 3、维修完毕填写维修记录,在国家平台申报缺失数据登记。 | |||||
| 20 | 比对 | 每年委托一次专业机构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流量)并出具报告。 | |||
| 21 | 校准 | 1、按环保部门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校准;每周用检测仪器手工校准核查一次,填写核查台账。 | |||
| 22 | pH在线检测仪 | 1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巡检内容包括参数设置、操作单元和测量单元;每周至少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电极是否钝化; | |
| 2、发现故障向省和国家平台报备、维修、补传数据,无法补传数据须委托专业机构手工监测(每6小时一次)并出具报告,故障超过3天提供备用机过渡; | |||||
| 3、维修完毕填写维修记录,在国家平台申报缺失数据登记。 | |||||
| 23 | 比对 | 每月委托一次专业机构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pH)并出具报告。 | |||
| 24 | 校准 | 1、按环保部门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校准;每周用检测仪器手工校准核查一次,填写核查台账。 | |||
| 25 | 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 1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巡检内容包括标物更换、标溶核查、质控核查等; | |
| 2、发现故障向省和国家平台报备、维修、补传数据,无法补传数据须委托专业机构手工监测(每6小时一次)并出具报告,故障超过3天提供备用机过渡; | |||||
| 3、维修完毕填写维修记录,在国家平台申报缺失数据登记。 | |||||
| 26 | 比对 | 每月委托一次专业机构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COD)并出具报告。 | |||
| 27 | 校准 | 1、按环保部门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校准;每周用检测仪器手工校准核查一次,填写核查台账。 | |||
| 28 | 试剂 | 1、更换设备所需试剂,定期添加,妥善储存; | |||
| 2、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废液,贴上标签,每月集中搬运一次到医废暂存间由采购人转移处置,并填好记录。 | |||||
| 3、每周清点试剂库存,按时通知采购人进货。 | |||||
| 29 | 氨氮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 1台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填写巡检台账,巡检内容包括标物更换、标溶核查、质控核查等; | |
| 2、发现故障向省和国家平台报备、维修、补传数据,无法补传数据须委托专业机构手工监测(每6小时一次)并出具报告,故障超过3天提供备用机过渡; | |||||
| 3、维修完毕填写维修记录,在国家平台申报缺失数据登记。 | |||||
| 30 | 比对 | 每月委托一次专业机构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氨氮)并出具报告。 | |||
| 31 | 校准 | 1、按环保部门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校准。 | |||
| 32 | 试剂 | 1、更换设备所需试剂,定期添加,妥善储存; | |||
| 2、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废液,贴上标签,每月集中搬运一次到医废暂存间由采购人转移处置,并填好记录。 | |||||
| 3、每周清点试剂库存,按时通知采购人进货。 | |||||
| 33 | 站房设备 | 基础设施 | 1套 | 巡检维修 | 1、每日巡检两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巡查内容包括门锁、井盖、管道、阀门、排气扇、配电箱和温湿度计等; |
| 2、发现空调和外部网络故障通知采购人并配合维修。 | |||||
| 34 | 巡检 | 1、每日打扫一次站房卫生,包括加药间、设备间、配电间和监测间等区域的地板、台面和设备表面; | |||
| 2、每周定期对格栅井、调节池、曝气池、絮凝池、沉淀池、消毒池、出水口等设施进行巡查和清理垃圾等。填写巡查台账。 | |||||
| 35 | 监控设备 | 1套 | 巡检 | 每日巡检两次,发现故障及时通知采购人维修。巡查内容包括监控探头、显示器和主机等。 | |
| 备注 | 1.设施维护包括但不仅于以上的设施设备,如采购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为污水站增配设备,成交供应商须无偿纳入运维。2.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对相关设备进行巡检维修、比对、校准等工作内容。巡查频次可根据现场需要增加,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3.服务期结束前对清单内设备进行盘点、交接,如有损坏、遗失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 ||||
2、服务要求
2.1污水处理站的范围界定为污水处理站格栅渠进水口(含格栅渠)始至污水处理站标准化排口(含标准化排口)止。污水处理站的运维工作主要是成交供应商委派运维团队提供设备的巡检、维修、保养、质控、比对、校准、数据传输、台账等服务,并协助采购人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各项监督检查,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
2.2污水经处理后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废气经处理后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如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水排放有新的标准或规定,则按新标准或规定执行,因此导致运维工作量增加的,成交供应商应无偿配合。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排放不达标的,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3在线监测部分服务需按系统及各设备操作规范进行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操作、维护,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数据联网率、传输有效率达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要求。同时,满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 352-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T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356-2019、《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7-2019、《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要求》HJ477-2009等规范章程要求,上述规程规范如有更换修编以国家及相关部门最新规程规范及标准为准。
2.4服务开始执行前,成交供应商需根据运维要求和技术规范制作运维手册目录及台账表格,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在运维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需按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认真填写各类台账,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所有台账资料整理装订成册交付采购人存档,并保证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2.5成交供应商须安排运维人员每日上班时段为(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夜班19:00-23:00,上班期间至少1名专职运维人员在污水站;每日非上班时间段,运维人员备勤,全天待令。如接到报修须在1小时内响应处置,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也不例外。采购人有权根据运维情况,调整驻点运维时间,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遇到医院检查工作等情况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立即响应采购人要求(必要时需要派驻专职人员进行24小时驻点值班)。
2.6因污水处理站24h运行,遇到设备故障,运维人员1小时内响应处理,2h内维修人员应到场排除故障,4h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在确实没有维修条件的情况下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环境和安全事故,以上情况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为成交供应商负责。
2.7成交供应商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招聘和使用员工。服务期内,运维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运维人员均须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设备日常维护操作等内容,积极配合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例行检查和抽样监测。对运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建立定期考核和持续培训制度。负责污水处理站运维的人员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下井作业等)、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如电焊施工等)、电气维修或大维修时必须不少于两人(2人(含)及以上人员在场),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动火作业(如电焊施工等)施工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院方保卫科进行报备。
2.8成交供应商运维人员应自行准备办公电脑和作业工具,自备的校准检测仪器须满足环保相关要求。运维人员操作设备、检修与维修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人身安全,运行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9成交供应商应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己方运维人员购买养老、工伤、 医疗、失业等保险。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出工作人员的所有福利待遇、安全防护,工作期间造成的一切损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10成交供应商运维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接种免疫疫苗,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2.11成交供应商作业期间应做好噪音管理,并做好周边环境卫生的清洁,保持地面和设备表面干净、清洁,设备表面无灰尘。污水设施应无堵塞、无淤积、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维护污水处理站区域内的环境整洁、有序。
2.1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运营期间人、材、物的安全与完整,做好安全防范和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服务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若因安全管理及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3、运维要求
3.1成交供应商应完善设备、设施资料,制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种设备要精心保养维护,保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保过程中的设备或配件维修(500元及以下的维修费或备品备件费包含在总报价中);若由采购人提供的维修配件,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进行安装维修调试。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可到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3.2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期间要认真巡回检查,并做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汇报,并做记录,形成设备巡检以及维护记录台账档案,跟踪处理结果及其对污水处理系统带来的影响。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要保证有专人看管。
3.3派维护保养人员对污水处理站运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存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形成设备维护记录档案。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范、物品耗材管理制度及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统一定制上墙。
3.4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相关危废标准和规定,负责污水站相关的废液、格栅渣、污泥等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并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污泥控制与处置要求,危险废物(含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污泥)处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除危险废物(含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污泥))处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外,其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他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3.5成交供应商需负责与主管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时的接待工作等,并安排专人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培训或会议。
3.6成交供应商应负责配合医院各项迎检工作,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制作和收集,符合各项检查的标准和要求,如三甲医院复审、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各项检查等,且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3.7成交供应商需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照院部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如若污水处理站出现停电,停机维护,出水异常和台风暴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加强值班人员管理,保证正常排放,并及时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汇报。
3.8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管理及要求下规范完成运维服务,在服务期内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因运营过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含因环保监测不合格的罚款)以及任何处罚或整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9成交供应商需保证水质检测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检测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进、出水水质监测要求
4.1成交供应商自检:每月对污水处理站的进、出水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每天对排放口水样进行不得少于2次的余氯、PH等检测,保证污水排放符合相应排放口的排放标准。每月定期汇总检测记录上报采购人。
4.2采购人抽检:采购人有权不定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此部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期内累计三次不达标的或拒不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3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生态环境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强制监测),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
★4.4供应商须对本次采购的设备设施运营产生的废液/渣、污泥(定性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处置及管理,危险废物的处理需符合环保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处置及管理标准,并配合采购人填报各种平台数据及台账。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危废处置协议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交钥匙项目。
2、响应供应商所响应产品、提供的成果、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成交供应商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能力,服装整齐、洁净,文明工作,不违反医院安全、卫生、作息等管理制度,确保符合文明服务承诺。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相关人员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承担本项目下保密义务,未经医院许可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对医院提供的文件,应做好保护(不得污损、破坏、丢失等)并承担相应责任。
5、响应供应商应配备专业人员,对参与项目服务的人员进行专业服务,并解决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专业难题,以确保项目服务质量。
6、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应针对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提供详尽可行的工作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保障措施,特别是快速反应措施;服务流程和具体办法;技术响应;服务响应及承诺(包括时间、质量等方面)等。
7、响应供应商应接受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8、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违法分包,不允许挂靠、转让、租借、抵押、联营、合作或以任何形式引入第三方。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权利、义务转予第三方。
9、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应经医院确认,若医院对服务方案有进行调整、修改,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待医院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场服务。
10、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及交待的事务,响应文件未提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且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11、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医院的其它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12、在委托运营期间,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各项费用、风险和所有责任,包括安全责任。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包含,污水处理所需净水剂,消毒剂等,保证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如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维修人员需在2小时内回应,并在医院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之内修复并运转,不得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秩序。
四、报价要求
1、本批项目须列出各细项目单价及总价。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可能产生的风险费,且该项风险费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不可预见费、检测费、相关设备购置及维修费、药剂费等一切费用。
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3、响应供应商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谈判响应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医院收取任何费用。
五、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污水处理稳定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并能通过环保或其他部门的检测和检查。
六、现场实地查看时间
意向供应商可以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班时间前往点击登录查看实地查看本项目。
七、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上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参与项目方案征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含有效的危废处置协议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经验要求:具有在同类医院污水站运维服务的成功案例和经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
6.信誉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提交资料及格式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按上述“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中的内容依顺序装订并提供该项目运维服务方案(须加盖单位公章)、详细报价单等材料。
2.响应供应商材料递交时应密封完整及盖章(档案袋各封口处),若发现密封不完整的,均按作废处理。同时档案袋外应提供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责任自负。
九、提交截止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17:3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
2.提交地址:福安市****点击登录查看总务科)
十、其他说明
1.本次询价活动仅为合作意向的初步筛选,不构成任何合同要约。最终合作事宜以双方后续正式商业谈判签订的合同为准。
2.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
3.所有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且为免费征集,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林小龙
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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