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莆田2025年12月23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荔城区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荔城区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荔城区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 | 1(批) | 否 | 荔城区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1,8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因国家“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各地证照整合未统一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其他的已融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供应商应按其所属省市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 10:2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时间:**** 10:2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19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清霞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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