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平罗县德渊水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增资】平罗县德渊水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全部类型宁夏石嘴山2025年12月23日
公告及报名期限:**** 至 ****
挂牌总价:4168.53万元
保证金:按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30%收取
保证金账号:****8478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标的所在地:平罗县
增资企业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平罗县****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绿化管理;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农业机械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
职工人数:44人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具备的条件: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意向投资方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近三年无逾期尚未偿还的贷款,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受让体参与投资,不接受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且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7.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1.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发布期内向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交增资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挂牌公告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投资金额的3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交易保证金将转作增资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意向投资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最终投资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意向投资方需在收到《增资结果通知》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交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单一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416.853万元。
4.本项目增资结果须经融资方确认,融资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人的最终股权比例及对应的投资金额,投资人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
5.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承诺、业绩对赌、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6.意向投资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在提交投资申请时,对如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
1)我方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2)我方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重大债务及其他或有重大债务,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不存在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及收益所有权关系等洗钱情形;
3)我方参与本次投资符合我方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相关协议或法律文件关于投资范围的约定;
4)我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认可并接受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承诺、业绩对赌、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保证金保证事项:
意向投资方一经提交报名文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投资标的及标的企业尽职调查完毕;完全知晓投资标的及标的企业情况并同意本次增资扩股所有要求;对本次增资扩股择优标准和流程无异议;一经成为择优选定的投资方,即按规定时间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缴纳投资价款和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用,否则,融资方可以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投资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融资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投资方经过遴选程序后未成为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交易机构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2、若意向投资方经过遴选程序后成为投资方,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投资方投资价款的一部分。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融资方可以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投资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融资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拒绝接参与遴选程序的;
(3)意向投资方泄露融资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
(4)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融资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1、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即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2、信息发布期满,若征集3家-10家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综合评议方式进行遴选。若征集到10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直接采取综合评议方式,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若融资方决定进入遴选程序的,将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增资价格及各方持股比例:
(1) 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工程项目业绩与引进高级人才和长期发展承诺(权重占比 25%);
(2) 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运作规范、信用等级等(权重占比20%);
(3) 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与交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价格、其他资源支持(权重占比35%);
(4) 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未来公司治理与管理提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提案、管理提升与团队建设计划、企业文化融合思路等方面(权重占比20%)。
3、综合评议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则直接判定为失去投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