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下水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乐山2025年12月23日
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下水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下水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工作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共计不超过2家(含2家); (3)联合体牵头人为服务方案编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4)同一企业集团下各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磋商;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活动。 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但不需同时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响应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乐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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