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等2个乡镇丹口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第一标段)信息变更(原标题: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等2个乡镇丹口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第一标段))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5年12月23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
公告日期:****
城步苗族自治县****
澄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城步苗族自治县****
更正内容(一):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
“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1个,要求近3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 50%(不高于50%);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15.24万元的业绩;
现更正为:
“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
□否 是
1个,要求近3年的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50%(不高于50%);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3年完成过农田工程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15.24万元业绩或水利工程业绩;
上述“合同金额”是指:水利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农田工程业绩的单个合同金额或多个不重复合同累计金额。
更正内容(二):
本项目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现顺延至****09时00分。
更正内容(三):
已上传最新工程量清单。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 邵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大道新中源陶瓷五楼
项目负责人:李小民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淑惠、邓稳稳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邵阳市****
地址:邵阳市****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