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冶大道中石化加油站后一处商服用地及其地上房屋三年承租权招标公告(原标题:新冶大道中石化加油站后一处商服用地及其地上房屋三年承租权)
全部类型湖北黄石2025年12月23日
租赁底价13.692 万元/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商业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保证金金额(元) 30000 ( 3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人 龚攀 ****
出租方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申请与承诺标的基本信息出租方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标的资产信息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新冶大道中石化加油站后一处商服用地及其地上房屋三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 13.692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至日期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黄石市 - 大冶市
注册地(住所) 大冶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499CAU3Q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三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赁面积说明
厂房 1(1-1) 349.66㎡ 厕所 1(1-1) 14.66㎡ 办公楼 3(1-3)421.53㎡ 土地 商服用地 1408.25㎡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期 6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月
租赁用途 商业
目前状态 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 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 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 17:00 前在 “e 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意向承租人需提供有效证照并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前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需在本公司公告的时间及地点查看标的,了解标的地块状况,委托人及我公司提供资料仅供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一旦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地块现状的认可,承诺遵守本公司所指定《地块租赁合同》《特别说明》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规定。
五、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以告知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为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在 “e 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首期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在收到首期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六、交易成交后我公司将直接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余款转付至出租方抵作首次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押金),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七、成交后,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地块租赁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在 “e 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首期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在收到首期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在 3 个工作日内因承租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合同签订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取标准按每日租金计算),若承租方原因未能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重新组织交易。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对该标的再进行公开招租。再行公开招租时,成交价(这里指 “租期内租金总价”)低于首次成交价时,原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原承租方亦须承担出租方在地块闲置期间所受的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计算标准按本次公开招租成交的日租金标准予以确定。
八、地块的改造、建设,不得破坏现有地形地貌及规划限制条件,确因经营需要需进行改造、建设的,必须书面报告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接受由出租方指定的物业单位对租赁地块提供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
九、双方的地块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在经得出租方同意,且不破坏地块原有地形地貌、不违反规划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对其投资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可以清退,其他固定建设、改造设施及附着物必须无偿无条件移交出租方。
十、地块租赁合同生效后,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地块整体或部分对第三人转租、分租、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十一、承租期限内如遇市政建设、规划调整、需要对租赁地块进行改造和征收拆迁,或遇重大自然灾害对租赁地块及地上附着物造成损毁的,出租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方需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政府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收取,自租金起算之日,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12 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当于此一年租期到期前 10 个工作日内缴纳下一期 1 年的租金,依此类推,直到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为租赁地块一年租金的 10%。
十三、出租方要求:
1、承租方需保持租赁地块现状,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原有条件及违反规划要求。
2、若承租户在租赁期内出现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四、承租方所经营项目需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的(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经营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申请获得许可或审批。因承租方未获得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影响经营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五、承租方应当充分了解标的地块的基本情况(如地形地貌、规划限制、土地性质等),不得违反城市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相关制度,并且充分评估经营该标的地块所需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条件。因违反相关管理制度及安全条件影响承租方正常经营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六、交易成交并付清全部款项,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出租方在标的地块所在地按地块实物现状移交,涉及地块清场、地上附着物处理等事宜需承租方自行处理,清场、拆除及相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七、承租方应注意租赁地块范围内水、电、气、消防、安防等设施的安全使用及维护,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及时、财产保管不善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火灾、水灾、地质灾害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此次项目报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包含标的物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物。
二、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志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房产租赁出具的评估报告“志扬【房估】字(2025)第010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租赁房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三、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租赁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进行追责和索赔。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土地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相关经济赔偿和补偿。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1408.25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以告知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为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在 “e 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首期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在收到首期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 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 17:00 前在 “e 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点击登录查看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期公告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面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⑵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且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且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土地
土地面积 1408.25(平方米)
规划用途 商服用地
地址 大冶市****
土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
目前用途 商服用地
其他说明信息
大冶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