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金桥巷保护提升项目-室外景观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莆田2025年12月22日
项目概况
莆田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棠颂和府2号楼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元(人民币)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50000
谈判保证金(元):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莆田市**** | 1 | 450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证明材料1 | 本次采购品目中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承诺“承诺招标文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棠颂和府2号楼801室
方式:上门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棠颂和府2号楼801室
五、开启
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棠颂和府2号楼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用书面推荐的方式进行招标只接受书面推荐的投标人来参加投标,未被推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莆田棠颂和府2号楼801室
联系方式:小黄****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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