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省“冰天雪地 美好生活”系列群众文化惠民活动启动仪式暨“雪舞龙江”全省秧歌舞展演租车服务采购需求
一. 项目名称
2025年黑龙江省“冰天雪地 美好生活”系列群众文化惠民活动启动仪式暨“雪舞龙江”全省秧歌舞展演租车服务
二. 预算额度
预算总额33750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为准。
三.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因直接采购可快速锁定有大型活动经验的供应商,线下比价能针对服务细节,面对面核验,既简化流程、又确保服务衔接高效。通过线下比价守住成本与服务质量的底线。
五. 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全部结束(含最终费用结算),具体用车时段为:****-****(按活动实际安排调整)。
2 .报价要求:报价包含车辆使用费、司机服务费、燃油费、过路费、车辆保险及基础保养等与本次用车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备用车辆费用另行协商),不得额外加价。
3 .结算方式:活动结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向财政提交支付申请后一次性支付款项(最终结算以实际用车数量、天数及服务情况为准)。
4 .违约责任:若车辆未按时到达、资质不符或司机违规操作导致延误或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费用;若造成重大损失,供应商需全额赔偿。
六. 技术要求
1. 车辆标准:
大客车(27台):核载50人,具备密集人群运输资质,配备空调、灭火器、应急锤等安全设施,车况良好。
2. 司机要求:持有效驾驶证(对应车型),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大客车司机需具备5年以上大型客车驾驶经验;提前1天与采购方对接路线及停靠点,服从现场调度,文明驾驶。
3. 服务规范:车辆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保持车内清洁;按采购方指定路线行驶(具体路线另行通知),满足接送活动参与人员需求。
4. 应急保障:预留1-2台备用车辆,应对突发用车需求(如车辆故障),确保活动不受影响。
七. 合同订立安排(分包)、合同管理安排(履约验收)
1. 合同订立安排(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所有车辆及司机服务,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合同由采购人与选定供应商直接签订,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权责及违约责任。
2. 合同管理安排(履约验收):
履约管理:采购人在活动前3个工作日提供详细用车时间表、路线规划;指派专人对接调度,若活动调整导致用车需求变化,提前2个工作日协商确认。
验收标准:以车辆资质合规性、司机资质、准时性、行车安全、车内环境及应急响应能力为依据。
验收方式:活动期间每日现场检查,活动结束后组织综合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不合格的需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八. 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符合要求的各类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车辆调度、安全管理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