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NCZ004819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宁夏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的采购需求
全部类型宁夏银川2025年12月22日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宁夏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 |
|---|---|---|---|
| 分包名称: | 宁夏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00 |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00 |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00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三年服务,自合同签订生效。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每个合同年度期满前,甲方对乙方的运维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合同续签。如考核、验收达不到甲方标准,甲方可在延续性服务期内终止合同。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金额50%(即人民币【¥ 00,000.00元】,大写:【 元整】);运维服务时间满一年,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金额50%(即人民币【¥ 00,000.00元】,大写:【 元整】)。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宁夏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 | 宁夏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维保服务 | 1 | ****.00 | 标的1-其他运行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3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依据自治区卫健委信息中心发布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针对项目运维规程中的人员管理、日常巡检、安全管理、事件处理等运维要求,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方法,依据各系统使用单位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对其系统功能的基础环境、软件及安全等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确保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在后续支撑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中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4.1 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属: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以及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4.2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配套的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需要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下达工作任务。 (2)根据项目要求,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 (4)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项目工作。 (2)乙方人员在用户现场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3)乙方开展工作时,对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增加、更换等必须经过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4)乙方不得故意损坏甲方的硬件、网络设备及办公设备。 (5)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完成相关工作。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由于服务器托管方(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等,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但乙方应该积极与第三方沟通解决。
违约责任6.1 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作出的陈述或保证是不真实或不正确的,该方将被认定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当违约赔偿责任。 6.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在甲方确认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3 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但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1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的迟延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5%)。若延期超过5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4 乙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要求完成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延误期限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5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乙方的工作计划提供相应的基础环境、调研环境、原始资料,或者未在约定时间内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回复,致使乙方延误工期的,甲方应顺延工期,如造成乙方严重待工,甲方应承担待工期间乙方增加的相关费用开支,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 6.6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委托或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8 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9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处分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技术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10 乙方不得超越“合同”约定,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11 乙方未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或未按时支付工资引发劳资纠纷,影响甲方的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12 未经甲方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并签字加盖公章,乙方不得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与任意第三方之间的诉讼或仲裁纠纷致使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无法完成或因乙方与任意第三方之间的诉讼或仲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的账户、财产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款项被查封、冻结或被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6.14 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可从甲方应付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6.15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的上述赔偿责任以及守约方可能代为向第三方先行赔付后向违约方进行追偿的范围,均包括但不限于: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预期利益、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罚金、守约方为解决纠纷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此或督促违约方履行相关义务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交通费、被第三方追责产生的一切费用)。
不可抗力5.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5.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5.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传染病、疫情及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政策规定变更等。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三年服务,自合同签订生效。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每个合同年度期满前,甲方对乙方的运维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合同续签。如考核、验收达不到甲方标准,甲方可在延续性服务期内终止合同。
争议解决签约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通过协议达成解决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生效及其他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分别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8.2 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按照方案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按照甲方要求地点服务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金额50%(即人民币【¥ 00,000.00元】,大写:【 元整】);运维服务时间满一年,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金额50%(即人民币【¥ 00,000.00元】,大写:【 元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 2 | 企业实力 | 6.00 | 1.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集成)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5分,满分3分; 3.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的得2分; 注:以上1-3项,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 3 | 服务团队 | 13.00 | 1.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2分,满分4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和系统分析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2分,满分4分; 3. 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团队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的1分,满分5分。 注:①以上1-3项,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人员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②以上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分。③合同履行期间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变更本项目技术团队人员,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并获得采购单位同意。 |
| 4 | 运维服务方案 | 10.00 | 根据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和需求,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运维服务目标、运维服务范围、运维服务保障体系、运维服务规范流程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需求、且科学、合理,是否目标明确,针对性强,是否切合实际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详细、表述清晰、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度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运维服务过程规范,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全面、表述清晰、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度较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运维服务过程较为规范,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 分;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表述相对清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弱,运维服务过程基本规范,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4 分;方案内容不全、表述不清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运维服务过程规范性较差、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 5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 6 | 风险管控方案 | 10.00 |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编制风险管控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防运维实施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测性问题的补救措施: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具有一定过程概述,部分方案准确,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内容具有基本要素、基本合理的得4分;有一定描述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7 | 应急预案 | 10.00 | 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具有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包含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分类、安全防范措施、预警和检测、应急处置措施等: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可靠的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具有一定过程概述,部分方案准确,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内容具有基本要素、基本合理的得4分;有一定描述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8 | 接口维护方案 | 10.00 | 投标人提供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接口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一体化平台数据接口、互联网医院及监管平台数据接口、绩效考核系统数据接口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系统接口)的维护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具有一定过程概述,部分方案准确,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内容具有基本要素、基本合理的得4分;有一定描述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9 | 服务培训 | 10.00 | 投标人提供人员培训方案,方案中包括培训计划及驻场服务培训人员、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培训计划详细、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具有一定过程概述,部分方案准确,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内容具有基本要素、基本合理的得4分;有一定描述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运维 服务承诺 | 16.00 | 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快速响应服务、人员稳定性服务、技术支持等)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承诺事项合理、周到、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响应时间的得10分;服务承诺事项较合理、较周到、较详细、较具体、针对性较强的,可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时间的得7分;服务承诺事项基本合理、内容具有基本要素、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一般的得 4分;对服务承诺有一定的描述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时间,得1分;未提供相应承诺的不得分。 2.投标人在承诺提供不少于5人(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的驻场服务,投标文件提供详细名单,名单中须标明成员的岗位等内容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满分3分(该项最高得分为6分)。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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