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5年12月21日
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HBH****)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 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在确定供应商后,由入围供应 商与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确定回收废旧物品回收事宜,并与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签约,按照 签约内容进行物品回收并进行回收汇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则提供“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则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 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上述①-④项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 2022 年(含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或刚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的证明 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 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 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上述①—③项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 立未满 3 个月或成立刚满 3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或成立刚满 3 个月地提供成立以来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征集人 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查询);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④有 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q.com。每套入围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6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
七、其他
7.1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品回收服务,在确定供应商后,由 入围供应商与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确定回收废旧物品回收事宜,并与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签 约,按照签约内容进行物品回收并进行回收汇款;
回收内容包含:
(一)废纸类: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书籍、日历、宣传单、信封、购物纸袋、蛋盒、方 便面盒、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纸餐具、纸箱、饮料盒、牛奶盒、食品及物品等包装纸盒等。(二)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衣架、玩具、餐具、用具、文具、家具,电线、汽车废旧 部件等金属用品用具。
(三)废塑料:塑料瓶、塑料餐具(便当盒、碗、匙)、塑料生鲜食品盒、保鲜袋(膜)、塑 料薄膜、塑料食用油壶、塑料盆桶、塑料日用品、塑料玩具、有机玻璃制品、光盘、过塑膜、保护膜、牙刷、牙膏皮、泡沫塑料等。
(四)废旧纺织物:窗帘、地毯、衣服、鞋子、床上用品、毛巾、背包、书包等。
(五)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非涉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及冰箱、空调、电视、充电器等家电。
(六)废旧家具: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
(七)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玻璃茶几、玻璃窗等有色、无色玻璃制品。(八)有害垃圾: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等废镍镉电池;铅蓄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 类危险废物;废荧光灯管(包括日光灯、节能灯等)等。
(九)其他废旧非涉密物品。
7.2 服务范围:为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废旧物品回收服务供应商,满足蒙自市行政事业 单位的需求。
7.3 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7.4 服务标准:满足蒙自市行政事业单位回收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的要求。7.5 合同签订要求:蒙自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与入围供应商签约,入围供应商承诺不拒绝回收 蒙自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废旧办公家具等大件物品。
7.6 本次入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