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西环北路建设工程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评审服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仙桃2025年12月21日
仙桃市****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仙桃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仙桃市****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仙桃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仙桃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1中小企业政策: (2)
(1)无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提高至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4.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 1项同类水土保持服务业绩,与本次招标服务需求实质一致;(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复印件,需清晰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及双方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从 2025年 12月 22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12月 24日 17时 00分 |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现场报名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同时须提交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 12月 26日 10时 00分 |
| 递交方式: | 湖北省仙桃市****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年 12月 26日 10时 00分 |
| 开标地点: | 湖北省仙桃市**** |
七、其他
1.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仙桃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2.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4.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资格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核验无误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仙桃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北省仙桃市****
联 系 人: 张凡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