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师生宿舍楼建设项目0.4kV及以下配电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5年12月21日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师生宿舍楼建设项目0.4kV及以下配电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582300.09元。
5.磋商控制价:582300.09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师生宿舍楼建设项目0.4kV及以下配电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6.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6.3施工地点:施甸县****。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内容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磋商申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原件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原件扫描件)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不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成立不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0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3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无。
2.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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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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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室
联系人:乔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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