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第七中学公开遴选井冈山红色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吉安2025年12月20日
为扎实推进我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秋季学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初 (具体时间以合同书为准)
二、活动对象
九年级部分师生(注:具体出行人数以学生自愿报名和学校安排为准)
三、活动主题路线
“我的井冈行”(两天一晚)
四、遴选方式
实行公开竞争,学校成立由家长代表、校方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遴选机构(含资质保险、专业队伍、交通餐食、荣誉业绩、安全保障、研学方案、收费、特色活动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分;评审组在充分审核、评议后,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次承办机构。
若截至意向函提交截止时间,参选机构不足3家学校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另行组织遴选 。
五、遴选条件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研学实践服务应具备以下标准:
1.承办研学实践活动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
3.经营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含)。
4.近五年内无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5.旅行社责任险必须是国家保险示范项目的产品,单次事故赔付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6.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7.具有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专业部门和专业队伍,有基本的医疗设施设备,具有校外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经历,从业人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安排研学实践交通运输方面必须做到:
1.要考察出行路线。尽量安排通行顺畅、安全的道路,要制定路线图。
2.旅游车辆需选用旅游汽车公司的合法车辆,不得租用手续不全、无资质、未保险等问题车辆,租用车辆时,必须签订《旅游团队汽车运输合同》。
3.从业驾驶员应具有10年以上驾驶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有无记满12分记录,5年以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4.出行过程中,应保证每人都有座位。
5.涉及远途研学实践时要选择安全性能高、成本低的高速列车、旅游专列、航空线路。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安排研学实践就餐方面必须做到:
选择具有卫生药品监督局颁发许可证和工商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有大型团队接待经验,从业人员均具有健康证,企业和从业人员5年内无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安排研学实践住宿方面必须做到:
1.选择具有公安部门授予特行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经营许可证且住宿价格相对较低的经营场所和营地。
2.需要搭建户外帐篷时,营地帐篷区应建在高地以防止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同时应具有驱蚊、驱虫等措施,以防造成不安全事故;应有夜间值班巡逻人员,保证应急救护人员随时待命,确保营地学生安全。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安排研学实践目的地方面必须做到:
1.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或政府认可的研学实践目的地。
2.接待单位在近5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3.接待单位有专业的接待团队,有专业的讲解人员和专业的操作人员。
4.接待单位有安全保障制度、安全应急人员和医务人员。
六、参选材料提交要求
(一)意向函提交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机构,于****(星期日)17:00前,将《参与遴选意向函》(需加盖机构公章)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qq.com,逾期发送的意向函将不予受理。
(二)现场资料提交
请参选机构对照《点击登录查看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准备好相关参选资料,于****(星期一)上午12:00前,携带参选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9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8份,均加盖机构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德馨楼二楼团委办公室提交资料,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七、有关说明
1.参与遴选的单位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谢绝参与遴选,且不允许分包。
2.参选机构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列入学校研学承办机构黑名单。
3.参与遴选的单位近三年内有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实,遴选单位有权通过互联网进行了解后作为遴选参考依据之一。
4.参与遴选的单位中选后需进一步做好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为确保师生安全,中选单位须选用合格和手续齐全的车辆及餐饮企业,出行前一天为活动师生购买保险。
5.具体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日期由校方和中选方商定。承办机构须严格履行相应承诺,不得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安排。严禁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培训,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参加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实践活动。
6.免责声明。如因学生报名人数不够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此次研学实践活动未能进行,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承办方自行承担前期准备活动产生的经济损失,学生和家长的善后解释工作由学校和承办方协商共同解决。
7.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参选机构因参与遴选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机构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附件附件2: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收费项目标准明细表
附件编 辑:郭志新
一审(校):叶敦山
二审(校):祝义勇
三审(校):谢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