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小营盘镇哈日莫墩村8165.27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博乐市小营盘镇哈日莫墩村8165.27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全部类型新疆博尔塔拉2025年12月20日
项目名称:博乐市****
地州/市:博州
县/市:博乐市
乡/镇:小营盘镇
村/队:哈日莫墩村
地块情况:
一标段:公路南(哈日莫墩村4口机井):家庭承包地:2661亩,集体未承包到户187.6亩
公路北(哈日莫墩村3口蓄水池):家庭承包地:2546.59亩,集体未承保到户47.1亩
二标段:公路南(查干洪夏尔村3口机井):家庭承包地:2144.04亩,集体未承包到户218.4亩;
河坝地(查干洪夏尔村3口机井+1口蓄水池):家庭承包地:360.5亩
流转年限:1年
流转底价:
一标段:公路南(哈日莫墩村4口机井):家庭承包地:2661亩,集体未承包到户187.6亩;流转价格为:1600元/亩/年
公路北(哈日莫墩村3口蓄水池):家庭承包地:2546.59亩,集体未承包到户47.1亩。流转价格为:1500元/亩/年(价格同步增长)
二标段:公路南(查干洪夏尔村3口机井):家庭承包地:2144.04亩,集体未承包到户218.4亩。流转价格为:1600元/亩/年
河坝地(查干洪夏尔村3口机井+1口蓄水池):家庭承包地:360.5亩。流转价格为:1500元/亩/年(价格同步增长)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线上e聚农宝APP参与
报名保证金:一标段:80万元。二标段:40万元。
竞价时间:****上午12:00整
竞价地点:村委会(会议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黄仁冬(****)
备注说明:
(一)土地流转区域:点击登录查看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8165.27亩(以实际测量为主)
(三)相关情况:此次竞价标的物为2个标段共计8165.27亩(所有标段以实际测量为准)
土地经营权流转地块信息:
一标段:公路南(哈日莫墩村4口机井):家庭承包地:2661亩,集体未承保到户187.6亩,
公路北(哈日莫墩村3口蓄水池):家庭承包地:2546.59亩,集体未承保到户47.1亩
二标段:公路南(查干洪夏尔村3口机井):家庭承包地:2144.04亩,集体未承保到户218.4亩;
河坝地(查干洪夏尔村3口机井+1口蓄水池):家庭承包地:360.5亩。
(四)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
一标段:公路南(哈日莫墩村4口机井):家庭承包地:2661亩,集体未承保到户187.6亩;流转价格为:1600元/亩/年
公路北(哈日莫墩村3口蓄水池):家庭承包地:2546.59亩,集体未承保到户47.1亩。流转价格为:1500元/亩/年(价格同步增长)
二标段:公路南(查干洪夏尔村3口机井):家庭承包地:2144.04亩,集体未承保到户218.4亩。流转价格为:1600元/亩/年
河坝地(查干洪夏尔村3口机井+1口蓄水池):家庭承包地:360.5亩。流转价格为:1500元/亩/年(价格同步增长)
(五)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1年
1.须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得变更现有耕地的使用性质与用途。
2.竞价受让方自行承担因生产而产生的机井(8口井)、管道维护费、电费及地下水资源税等其他生产经营费用。
3.竞价受让方在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后,于种植周期内未经村集体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擅自将所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的,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4.该村土地必须冬翻,受让方需要支付冬翻的费用。
5.本村粮食(冬小麦)生产任务规划面积为380亩(其中哈日莫墩村240亩,查干洪夏尔村140亩)。一标段成交人须承担冬小麦实际种植成本,二标段成交人须承担冬小麦种植差价每亩34.68元。
6.本标段如种植作物(玉米及小麦),所产秸秆均归受让方所有,优先售卖给本村村民养殖户,受让方须于中标后十五日内完成滴灌带回收任务,以确保村集体冬翻作业的顺利开展。
7.受让方须确保本村林带用水,电费、水税及人工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8.受让方须支付每年度每亩20元的维修费,此项费用专项用于蓄水池清淤、管道维修、电器设备老化更新、机井电器维修与更换等必要农业设施设备的更换。秋收结束时,剩余费用将依据实际亩数予以退还。该笔费用交由村集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竞价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签署正式承包合同。
2.竞价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承包款项。(遵循“先付款后用地”原则。承包费的支付方式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确定。若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承包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则视为违约,其竞价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村集体重新组织发包。)
3.2026年秋收结束后,由村集体组织机井设备验收,经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机井保证金予以退还。
1.竞价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缴纳每亩50元的种植风险保证金。
2.该保证金用途:竞价受让方应严格遵循秋季五项工作的规定时限完成作业,具体包括:负责清理田间垃圾和残膜回收,对周边农田防护林进行补植修复并确保成活率。
3.待秋季五项工作按要求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村集体将全额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
4.若未履行上述要求,出让方有权使用该保证金支付秋季五项工作及环境卫生清理等相关费用。
1.具备承包经营土地耕种的相应能力,承诺遵守耕地保护相关规定,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公开竞价活动并严格履行相关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价。
1.报名时间:****至****。(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点击登录查看线上系统APP(“e聚农宝”应用程序),于该平台内查找对应经营权流转项目(村队)进行报名,一标段:报名保证金800000元整(大写:捌拾万元整)。二标段:报名保证金40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3.报名流程:
第一步:扫码下载“e聚农宝”或通过“应用宝”搜索“e聚农宝”下载APP。
第二步:下载完成后,点击“我的”,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完成身份验证。
第三步:进入土地交易大厅,查找目标地块,点击“预约报名”,认真阅读竞价承诺书后输入验证码完成报名。
第四步: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通过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或手机银行转账缴纳保证金,并在APP内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审核。
4.竞价保证金:金额:一标段:报名保证金800000元整(大写:捌拾万元整)。二标段:报名保证金40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缴纳要求:须于报名时完成缴纳,并在“e聚农宝”APP内上传凭证。
备注:缴纳时须注明“XXX(姓名/单位名称)保证金”(代缴保证金及现金形式缴纳均不予受理)。
退还规则:竞价程序结束后,除竞得人外,其余参与竞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将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5.参与本次公开竞价者,须亲自到场或通过移动终端远程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并于指定保证金账户内足额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价资格。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6.报名联系人: 博州产权交易中心:****
7.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1.竞价时间:****12时整(北京时间)
2.竞价地点:线上APP“e聚农宝”参与(不见面竞价)
本次土地竞价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竞价受让方须于成交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将自竞价保证金中直接划扣,计费标准:家庭未承保到户:成交金额× 1% × 流转年限;家庭承包地:面积*3元/亩× 流转年限)。
成交结果将于点击登录查看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示。
1.电子合同签订:成交方与出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该村完成签约。
2.合同备案:成交方应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签系统完成电子合同的备案,并在乡镇农经站完成纸质版合同的备案,同时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
1.参与竞价人数不足3人时,不得开展公开竞价。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或监督方代表缺席时,均不得进行公开竞价。(备注:若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少于3人,经受让方及监督方共同确认,可转为协商方式出让交易标的。原则: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标底价。)
2.若报名截止后仅一名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同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弃权(出让方不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报名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为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在第一轮报价中弃权,否则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并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公开竞价结束后,对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且未成交的参与人,其保证金将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5.在竞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6.如受让方未能在截止日期前足额支付承包费,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并重新流转经营权,且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采取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方式。
2.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采取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方式,以初始标底价与最低加价金额之和作为起报价,采取多轮加价竞价机制。首轮报价须以标底价为基础,加价幅度不低于10元/亩/年;后续轮次则以前轮最高报价作为新标底价,并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加价竞标。
3.经多轮电子竞价后,最终最高报价者将被确定为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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