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办事处新站社区商业城十区108号(现改为十区117号)、109号(现改为十区116号)商业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
全部类型湖南岳阳2025年12月19日
|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88.0平方米 |
| 挂牌价:0.696万元/年 | 保证金:0.2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 11时3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岳阳市****108号(现改为十区117号)、109号(现改为十区116号)商业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88.0平方米 | 房屋结构:钢混 | 房屋用途:商业 |
| 房屋总层数:4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岳阳市**** |
| 出租时长:5.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空置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19T日 至 2026年01月05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岳阳市**** |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联系人电话:**** |
竞 买 须 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统 (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岳阳市****108号(现改为十区117号)、109号(现改为十区116号)商业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
租赁物基本情况:
租赁物位于岳阳市****108号(现改为十区117号)、109号(现改为十区116号),标的所在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约为88㎡,产权证号为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384837号和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384838号,房屋用途为商业,房屋所有权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房产权属完善,建筑结构为钢混,区域范围内有学校、市场、医院、各家银行、药店、餐饮、酒店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备。
以上数据来自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中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的资产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竞拍前务必进行实地查勘了解。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即竞租人,下同)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竞买人因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展示
****至****(工作日9:00-17:00)在岳阳市****租赁物坐落地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预约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报名流程
1.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先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2.特别说明:
(一)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二)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意向竞买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由此导致拍卖无效需赔偿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应当收取的佣金、标的再行拍卖的价款损失以及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并且不得再次参加本标的拍卖。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以本人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签订保证金,保证金在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由拍卖人向岳阳市****
六、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无特殊情况买受人应与委托人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届满,如买受人不再承租,应向委托人付清承租期全部租金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且在无违法违规以及违约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环保责任事件及纠纷情形下,所交履约保证金可全额退还(不计息)。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门面当前已腾空,租期以签订时间开始生效;如存在装修后才能营业的情形,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租期以合同签订时间顺延2个月。
(二)买受人可直接使用门面或者根据需求对门面进行装修,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建筑物安全,装修施工时间按照市场要求或者居民作息时间进行。
(三)买受人不得经营有违社会公序良德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
(四)买受人退租后,不得破坏装修,不得向产权所有者索要门面装修补偿。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支付时间和具体金额由委托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买受人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向委托人缴纳。租赁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买受人无违约、欠费等情形时由委托人不计息退还买受人。买受人在租赁期内,拖欠租金和相关应付费用超过保证金时,委托人有权停供水电,经委托人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委托人如遇政策调整(拆迁、纳入城建规划、整体出租、出售、资产混改、政府办公使用等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委托人继续履行困难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买受人需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合法经营手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诚信经营商户,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
(八)标的租赁权按照租赁物现状(含瑕疵)以及承租条件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租赁物。租赁物的建筑外观、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建筑面积、设备设施、装饰装修以及维护保养等情况以现状为准,如租赁面积存在误差,一切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租金数额及佣金)。在此,提请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注意此类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包括租赁物瑕疵和承租条件),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租赁物品质状况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描述,对于被遮盖、未暴露以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租赁物有可能存在墙面和地面开裂、漏水,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不全或老化、损坏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租赁物现状的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如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等瑕疵,则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委托人未对租赁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鉴定,拍卖人也不是从事建筑结构安全性能鉴定的机构,无责任和义务对租赁物的工程质量与完好程度以及安全性能作出评价,一切以展示期的实物现状为准;如建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则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委托人只需退还买受人剩余租金(多退少补),且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勘查和鉴定,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竞价系统”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 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否则一切责任或后果自行承担。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三)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十四)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网上竞价
网上竞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登录“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的标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的相关信息。竞买人如无法出价,请及时刷新保证金交纳状态,也可联系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或本公司咨询,电话****。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上午9:18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240秒(4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交易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如有优先竞买人参与竞价的,出现同等最高出价时,享有优先竞买人的竞买人为标的买受人。本次拍卖的标的不存在优先竞买人。
九、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一)买受人付清拍卖款项后,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成交确认书。
(二)买受人须在****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
(三)买受人须在****17时前配合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网签工作。
(四)拍卖成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线下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十、支付拍卖成交款项、买受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一)第一年租金
买受人须在****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付清1、第一年租金;2、买受佣金;3、交易服务费;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交通银行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行号:****;
(二)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下同)应按照五年成交价款总额的5%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
(三)交易服务费
买受人应另行向岳阳市****
(四)剩余租金
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代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第一年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由委托人自行收取,收取方式和时间在后续租赁合同中明确。
(五)租赁期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支付时间和具体金额由委托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买受人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向委托人缴纳。
(六)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一、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二)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内办理租赁物及相关手续的移交,并与买受人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自《标的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租赁物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
(三)买受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交接并无条件受领标的。
十二、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和约定
本文件附件(商铺租赁合同)系竞买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买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商铺租赁合同》请在公告附件中点击下载,具体以签订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其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该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和约定,并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以及对此无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转让租赁合同以及在签订合同时变更所规定的经营范围,但委托人有权在不违反合同原则以及拍卖文件相关规定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租赁合同条款。
十三、租赁期间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拍卖成交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拍卖法》以及拍卖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和约定执行。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商铺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等约定拍卖款项的,应当每天按照标的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20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其所交保证金。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并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在收到委托人的租赁物交付通知后,无故不按通知要求接收租赁物的,应当按5元/平米/日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接收超过30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2.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价款,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五、其它事项
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附件:《商铺租赁合同》样稿,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十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岳阳市****
联系电话:****(李总)****(办公室)
一、承租条件及要求:
1.拍卖标的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平台软件使用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拍卖标的交付前所欠水电气及通信网络费、物业费由委托人负责协调和解决,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气及通信网络用户名称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变更,委托人仅提供一定协助,更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3.买受人在合同期间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基金和应支付其它的一切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委托人仅开具承包费相应的财政专用收据。
4.租赁期限为五年。买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保证租赁铺面范围内无“牛皮癣”小广告,不从事委托人许可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不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不影响周边秩序,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按环卫部门文件缴纳卫生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5.买受人租赁的铺面不得擅自转租,如需转租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在转租时买受人不得收取任何转让费用,如有违反,视同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在租赁期内,买受人是商铺(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承租资产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委托人提供给买受人的经营场所及固定设施,买受人必须妥善管理,如有损坏,由买受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7.买受人必须切实注意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管好火源、电源,不得乱拉乱接增加用电负荷,并做好防火、防盗,现金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致使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8.买受人不得在租赁范围内从事违反社会公序良德的行当,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活动,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已收取的租赁费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时,买受人自行处理其库存商品,并处理好劳资、内部纠纷和费用,不得继续占用商铺和影响该商铺的后续租赁使用,否则委托人有权处置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0.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年租金的10%,租赁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买受人无违约、欠费等情形时由委托人不计息退还买受人。买受人在租赁期内,拖欠租金和相关应付费用超过保证金时,委托人有权停供水电,经委托人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1.如遇政策调整(拆迁、纳入城建规划、整体出租、出售、资产混改、政府办公使用等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委托人继续履行困难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若买受人在本合同租赁期结束后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委托人有意继续出租的,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付金额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20日的,委托人有权通知买受人解除本合同,买受人除应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至委托人重新出租日止外,还应赔偿委托人的其他损失。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的,买受人未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给委托人的,买受人除支付占用期间租金外,还应按年租金万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够弥补损失时,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三、其他说明: 租赁条件及要求未尽事宜详见《商铺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买受人不得经营有违社会公序良德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买受人在本合同签订时所提供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使用,买受人改变经营范围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11时3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18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1时3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0.696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01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双方各负担50% | |
|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0%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如最高出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则标的流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竞价过程中可以以当前最高价作应价表示,如无更高应价,则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应价表示的,则归该最高应价。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买人应以本人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签订保证金,保证金在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由拍卖人向岳阳市**** |
1.竞买人(即竞租人,下同)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竞买人因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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