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蒙医医院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兴安盟2025年12月18日
采购项目概况及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招标采购行为,确保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我院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我院拟通过公开方式自主遴选9家招标代理机构,分别为货物类3家、工程类3家、服务类3家,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1.具有国家规定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资信良好、综合实力强并能有效履行合同。
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代理机构,可支持电子评标,需提供备案电子截图。
3.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需提供相关制度文件。
4.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且未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响应单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供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的截图加盖遴选响应单位公章。
6.招标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以上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人员队伍,熟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且具有提供专业答复质疑及投诉的能力。
7.参与遴选代理机构有固定的开、评标场地和招标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需提供办公场所的购房合同,如租房,需提供租赁协议。
8.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招标规定的标准,需提供场地、影音设备及监控设备照片。
9.有行业内权威、成熟、稳定的专家成员支持,能够承担医疗领域关于设备采购、租赁及计算机信息软件等方面采购需求论证能力。
10.代理机构成立时间需满5年以上,拥有丰富医疗行业采购及招标代理的经验优先入围,具有丰富的医疗行业或类似项目招标代理经验者优先;
11.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禁止串收、乱收代理费的行为;
12.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一年内被省、市、县公共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处理过的代理机构;
(6)代理机构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
1.企业概况;
2.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或缴纳社保资金承诺函。
3.业绩情况:需提供近3年内(****至今)招标代理业绩,以双方盖章版代理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4.人员配备情况及证明材料。
5.针对医院货物、服务、工程类招标代理工作方案(遴选哪类提供哪类,如兼投需要按类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廉洁管理措施和承诺等。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7.投标代理机构需在采购公告期内提供以上资料并胶装,提供的胶装文件至少1套,且胶装文件需加盖公章、骑缝章。
8.所有投标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封条,无封条不予接收。
(一)获取方式:采购办将以公告形式发放要求,各代理机构按照要求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文件。
(二)报名时间:****至12月29日17:00,邮寄方式截止时间以我院收到快递日期为准,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遴选方式:
1.医院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步遴选
2.遴选结果上报医院党委会确定考察对象
3.实地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察
4.考察结果上报医院党委会,确定入围招标代理机构
(四)递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住院楼二楼采购办。
( 五 )联系人: 李梓桐, 联系电话: ****